丈夫一家虐妻致死僅判緩刑?

山東虐妻案今開庭重審
19/11/20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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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東虐妻案今開庭重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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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東虐妻案今開庭重審

受害女子方某(前)留下的照片不多,多數都是童年時期的相片。(互聯網圖片)

德州中級人民法院裁定全案需發回重審。(互聯網圖片)

山東德州一名24歲女子,被自己的丈夫、老爺奶奶聯合起來長期虐待,不給吃飯、辱罵、罰站、用木棍抽打,幾乎是被當作牲畜看待,該名女子最終因長期營養不良、身體軟組織大面積挫傷而死亡,而虐待妻子致死的丈夫一家人,卻被當地法院依觸犯「虐待」罪輕判兩到三年不等的有期徒刑,緩期三年。判決結果引起內地輿論強烈不滿及憤怒。

內地媒體報道,受害女子家屬認為判決明顯「畸輕」,上訴後被德州中院裁定發回重審。案件今(19)日在禹城市法院開庭。

受害女子方某出生於1997年1月12日,是德州市平原縣前曹鎮芳庄村人,是家中獨女,2016年底經媒人介紹嫁給禹城市張庄鎮男子張某。短短兩年多後的2019年1月,方某因營養不良及全身大面積軟組織挫傷而死,年僅22歲。

山東省禹城市人民檢察院起訴書顯示,方某的老爺、奶奶及丈夫長期虐待方某,包括不准她吃飯、用木棍抽打身體、冬天屋外罰站等行為。方某老爺供述,為了讓兒子娶方某,家裡花了13萬元,其中十萬元是外債;方某奶奶則指婚後方某行為異常,疑似有精神疾病,後來又發現方某無法生育,還聽村裡人說她曾為別的男人流產。

不能生育又吃得多 遭全家虐待

由於很渴望有個孩子,因此方某無法生育這件事讓張家人很氣憤。一開始只是經常口頭數落責罵,後來丈夫張某受不了方某「不會做飯又吃得多」,開始讓方某在家裡節食,出門時就將方某鎖在家裡。奶奶則經常用手或棍子打方某的投、肩和腿,冬天還讓方某在院子罰站。一開始方某還會反抗,後來只會說「別打了我聽話」。

而老爺動手打方某的次數最多,只要一喝酒就會打人。據供稱,出事那天老爺喝了不少酒,拿剪刀剪下方某很多頭髮,還聽見頭撞牆的聲音。2019年1月31日,方某在家中死亡,法醫鑑定顯示,方某「在營養不良基礎上受到多次鈍性外力作用導致全身大面積軟組織挫傷死亡」。

出嫁時160斤 死時60斤

方某死後,其表哥及親戚趕到張家,覺得事有蹊蹺,因此決定報警。當日晚間11時許,警方將張家三人刑拘。方某表哥表示,知道方某在婆家過得不好,但不知道她被虐待、虐打。親屬稱,方某出嫁前身體健康,有一米七六身高、160至170斤體重(80至85公斤),但看到擔架上的方某,整個人看上去不到100斤,大約只有60至70斤(30至35公斤)。

交五萬賠償金獲得輕判?

禹城市法院一審裁定,三名被告對被害人以打、凍、餓、禁閉等手段予以肉體及精神上的摧殘,至始其在營養不良的基礎上受到多次盾性外力作用導致身體大面積軟組織挫傷而死亡,情節惡劣,構成「虐待」罪,應予刑事處罰。

不過,一審認為,被告人歸案後均能如實供述犯罪事實,構成坦白且有悔罪表現,自願預交賠償金50,000元,決定從輕處罰,判處老爺張某林三年有期徒刑、奶奶劉某英兩年兩個月徒刑,丈夫張某情節較輕,判刑兩年緩刑三年,民事部分則須賠償42,562元。

虐待罪?傷害罪?殺人罪?

對於一審判決結果,方某家人認為量刑明顯過輕,且賠償太低,其表哥稱「賠償僅5萬塊錢,彷佛視人命如草芥」,透過律師請求上訴,獲得德州中級人民法院裁定重審,案件今日重開庭。

《中國婦女報》引述法律意見認為,虐待行為往往會造成受害人重傷或死亡的後果,但在實踐中要區分適用虐待罪、故意傷害罪或故意殺人罪,則要從行為人的主觀故意上來區分,「如果是長期虐待後伴隨著最後一次嚴重暴力,造成受害人死亡」,行為人明知一次嚴重毆打可能產生死亡的後果,則以故意傷害或故意殺人罪定性更加合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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