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批12項建築文物清單今起諮詢

文化局料一年內完成評定程序
25/11/20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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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澳第三批不動產評定》新聞發布會,文化局副局長梁惠敏(中)稱,預料一年內可完成評定程序。(梁雄業攝)

七苦聖母小堂(文化局提供圖片)

聖保祿學院遺址(文化局提供圖片)

得勝斜路55號房屋(文化局提供圖片)

文化局副局長梁惠敏指出,專科大樓工程不會影響「綠屋仔」的評定,因此當局沒有擴大緩衝區範圍。(文化局提供圖片)

文化局昨(24)日公布《全澳第三批不動產評定》,今(25)日起展開公開諮詢,為期60日。文化局根據《文化遺產保護法》規定,對12項能反映本土文化特徵、資料齊備、論證充分、評定條件成熟或保存狀況屬瀕危或緊急的不動產,啟動評定程序。文化局副局長梁惠敏預料,是次第三批不動產評定項目將於明(2021)年11月24日前完成評定程序,如進度順利便會開展第四批評定的工作。

文化局昨日舉行新聞發布會,文化局副局長梁惠敏、文化遺產廳廳長蔡健龍及首席顧問高級技術員崔貞貞出席介紹相關內容。12個待評建築文物項目分別是高園街大坑遺跡、聖保祿學院遺址(學院建築遺跡;圍牆遺跡:茨林圍兩段、蔡記里一段)、石敢當行臺、九澳三聖廟、一號碼頭、原氹仔碼頭舊址、路環碼頭、得勝斜路55號房屋、加思欄後新馬路2號房屋、仁慈堂安老院、以及九澳聖母村兩處建築(原痲瘋院舍及康樂室舊址;七苦聖母小堂)。政府建議評定其中七個項目為「紀念物」、三個項目建議評定為具建築藝術價值的樓宇,以及兩個建議評定為建築群。

約50%待評文物無登記業權

第三批12個不動產評定項目,涵蓋多個類型建築,包括公共設施、宗教建築、考古遺址及別墅式住宅等,上述項目約有50%沒有登記業權。梁惠敏稱,部分評定建築物雖則沒有業權登記,但仍有使用或管理單位,例如碼頭是由政府部門使用或管理,日後若評定為文物,維修保養的責任將由使用者或管理者負責,若他們需提供支援或幫助,亦可按《文遺法》規定提出,文化局經評估後決定是否由政府所支援。

建議四項目設臨時緩衝區

諮詢文本建議四個不動產項目設有臨時緩衝區,包括石敢當行臺、加思欄後新馬路2號房屋(俗稱「綠屋仔」)、九澳聖母村項目、九澳三聖廟,其中「綠屋仔」建築物旁邊正興建公共衛生專科大樓,有傳媒問及會否受到影響?梁惠敏稱,經評估後,認為工程不會影響待評定的建築物,因此當局沒有建議將緩衝區擴大至專科大樓工程範圍。

被評定不動產合共有147項

文化局近年積極開展不動產的評定工作,過去已完成三次的評定工作,結合《文化遺產保護法》生效前已有的128項文物,現時全澳被評定不動產合共有147項。《全澳第三批不動產評定》諮詢期由今日起至明(2021)年1月23日,期間設有三場公眾諮詢會,分別於本周六(28日)、下月12日於澳門文化中心會議室,以及下月19日於澳門博物館演講廳舉行,歡迎大眾於諮詢期內通過郵寄、傳真、電郵、網頁或親臨等方式提供意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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