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名本澳大學生日前凌晨駕駛電單車時,因沒有亮車頭行車燈途經新口岸時被警員發現及檢控。懷疑心生不忿的大學生將告票放在網上社交平台,不單公開有關警員的編號並寫上粗言穢語辱罵字句,宣洩不滿後結果惹禍上身,被警方拘捕及遭到起訴。
被捕的男大學生姓譚,20多歲,本澳居民;涉嫌「加重侮辱」、「公開及詆毀」等罪名已被警方送交檢察院處理。
案情指,上月三日凌晨三時,涉案大學生譚某駕駛電單車行經孫逸仙大馬路時,被一名治安警警員截停,依法票控他沒有亮起車頭行車燈,警員其後發出告票後離開。譚某回家後仍心有不甘,於是將該告票拍攝放上社交平台,帖文並加插粗口辱警等字句,告票上亦顯示出執勤警員編號。
治安警其後收到電郵舉報,指有人公然在網上辱警,經調查後鎖定目標。上月16日,警方傳召譚某到警局問話,他承認因一時不忿犯案。案件有待進一步跟進。(編輯:劉凱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