冷靜日要屏蔽涉政綱網上報導

傳媒關注選管會影響選民知情權
10/03/20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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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法會選舉管理委員會與本澳傳媒機構代表會面後,再接受傳媒訪問。(吳泳欣攝)

立法會選舉管理委員會主席唐曉峰。(吳泳欣攝)

9月12日是第七屆立法會投票日。立法會選舉管理委員會今(10)日與本澳傳媒機構代表會面。傳媒關注選管會要求傳媒在進入冷靜日和投票日(9月11至12日)期間,至少要在網絡平台上,隱蔽傳媒在為期14日的競選宣傳期(8月28日至9月10日)內,所發布涉及宣傳成份、能夠影響選民投票意向的報導,不能讓公眾搜尋得到。至於已經出版的紙本報導則不用回收。政府其後補充,選民欲在冷靜日期間了解各候選人的政綱,可到選管會官網瀏覽。

立法會選舉管理委員會主席唐曉峰稱,按法律規定,傳媒有責要進行上述屏蔽工作;但假如傳媒在技術上是做不到甚至構成違規違法時,傳媒要向選管會解釋情況,若選管會認為解釋不合理,將送交司法機構處理。

傳媒關注有關做法會妨礙選民知情權,唐曉峰則指,有關做法為法律所賦予,不是要影響或妨礙新聞自由。他又指,「宣傳」和「新聞報導」的概念是清晰的:是客觀事實的報導,不存在任何立場表達時,則是「新聞報導」;涉及影響公眾投票的訊息,例如以直接或間接方式提出選民支持或不支持某一候選人時,尤其當涉及提到參選政綱,則是「宣傳」。

此外,本澳「口罩令」仍未解除,有傳媒問到,假如在冷靜日至投票日期間有人戴上可代表某候選組別顏色的口罩,選管會又如何應對。唐曉峰表示會視乎是屬個別人士有此情況,抑或是有組織行為,「成班100個、60個戴同一口罩」,會有不同處理方法。(編輯:吳泳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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