電子消費優惠可由他人代領使用

非本地居民優惠有待研究
06/05/20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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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本地居民優惠有待研究

【本報記者黃嘿文】經濟及科技發展局局長戴建業在記者會上表示,若行動不便或有其他原因,需要他人代領,根據相關法規設有代領要求,代領程序相當嚴謹,代領人需要提供代領授權,以及雙方身份正本,提交至相關機構確認後,方會將啟動金及立減 額存入代領人戶口,相信可保障居民利益。

戴建業稱,每一位居民的電子消費優惠最高上限為八份,即除了自身一份外,最多可以轉入其他七人的消費優惠,不是轉給父母的話,亦可轉移至他人, 包括親戚朋友,但須出示雙方的澳門居民身份證正本及提交有關影印本和已簽署的授權書 。每多轉入一份優惠,則每日可使用的啟動金上限會以 300 元倍升, 最高每日 2,400 元,並會根據餘額遞減。若結餘介乎 35,000.01 元至 40,000 元,每天使用上限為 2,400 元;若結餘介乎5,000.01元至10,000元,每天使用上限 為 600 元;若餘額為 5,000 或以下,每天使用上限為 300 元。被問及會否推出非本地居民的消費優惠計劃,經科局局長戴建業回應表示,目前仍在研究當中,會觀察本澳經濟發展變化及經濟復蘇情況,作綜合考慮。

可用於公共交通工具及停車場另外,「 電子消費優惠計劃 」能否用於交通工具 上一直引起市民關注,戴建業稱,該計劃可用於公共交通工具及停車場,但要視乎該交通工具或停車場的支付系統是否已更新。

電子消費計劃可用於公共交通工具及停車場。 (資料圖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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