曾赴浙江溫州平陽縣萬全鎮入境人士

明起抵澳須隔離
12/06/20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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應變協調中心因應浙江省溫州市的疫情變化發出新規定。(新型冠狀病毒感染應變協調中心圖片)

新型冠狀病毒感染應變協調中心宣布,因應浙江省溫州市的疫情變化,衛生局根據第2/2004號法律《傳染病防治法》第10條的規定,自明(13)日零時起,乘搭浙江省溫州來澳航班的入境人士,登機時須持有72小時內採樣的新冠病毒核酸檢測陰性報告。出示虛假證明者,可能須依法承擔相應的刑事責任。

此外,衛生局根據第2/2004 號法律《傳染病防治法》第14條的規定,自明(13)日零時起,所有在入境前14天內曾經到過浙江省溫州市平陽縣萬全鎮的入境人士,須按照衛生當局的要求在指定地點接受14天醫學觀察,違反者除可能依法承擔相應的刑事責任外,尚可被採取強制隔離的措施。

應變協調中心並呼籲,市民前往外地應注意做好防疫措施,留意當地疫情發展。在抗疫常態下,仍須堅持戴口罩,嚴格執行各項防疫措施,保持距離,避免人流聚集。同時,強調應在現階段有序地預約接種疫苗,疫苗可有效預防新冠病毒肺炎,有效減少自身感染、重症和死亡風險,築起免疫屏障,保護自己及家人。同時,即使已接種疫苗,亦應避免前往高風險地區,如必須前往,應在完成接種疫苗後14天,待身體產生足夠的免疫力後才前往,以減少感染的風險。(編輯:林嘉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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