魚生出事?24人漁兵衛用膳後胃腸炎

市政署跟進調查 勒令整頓衛生
22/06/20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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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政署跟進調查 勒令整頓衛生

市政署於今(22)日接獲衛生局通報一宗懷疑集體胃腸炎不適事件,涉及14個群組共24人。市政署已即時派員到涉事場所跟進調查,期間抽取食品及環境樣本進行化驗,並勒令涉事場所停售懷疑涉事食品及進行衛生整頓。市政署將持續跟進事件。

根據衛生局通報,到目前為止,是次集體胃腸炎事件涉及24名患者,分別來自14個用膳群組,於6月20日晚上起先後在位於澳門馬濟時總督大馬路的漁兵衛用餐,期間進食了蟹肉丼飯、魚生飯等食品。相關患者於6月21日上午起陸續出現腹痛、腹瀉、嘔吐及發熱等症狀。經衛生局流行病學調查,根據進食紀錄、潛伏期和症狀,事件較大可能由細菌性病原體引起。

市政署接報後已即時派員前往懷疑涉事場所進行環境衛生調查,抽取食品及環境樣本作檢驗。現場所見,該場所食品貯存條件不理想,部分雪櫃溫度不足;食品處理人員的個人衛生意識薄弱,容易造成交叉污染。市政署已勒令場所由即日起暫停供應懷疑涉事食品,並督促場所進行衛生整頓。同時,要求場所負責人安排員工修讀「食品衛生督導員課程」及「食品安全與環境衛生基礎班」,以加強人員對食品及個人的衛生意識。

市政署將持續調查及跟進事件,如發現違反《食品安全法》將作出檢控;若屬行政違法行為,可被科處五萬至60萬澳門元的罰款,情節若觸犯「生產經營有害食品罪」,可被判處最高監禁五年或最高600日罰金。

市政署提醒食品業界,生鮮即食食品屬於高風險食品,製作、貯存稍為不慎,很容易引發食品安全及衛生問題,故必須嚴格遵從市政署發出的「壽司和刺身專賣店或同類場所的一般衛生指引」進行操作,向衛生可靠的供應商購買食物;入貨前應瞭解清楚食材的產地來源等資料,確保可供食用;食物應保存於適當的温度和環境下,生熟食品應妥善處理,避免交叉污染。市政署亦提醒市民,應選擇有良好衛生環境及具信譽的食肆;如對食品衛生狀況及質量有疑慮,應停止食用;而高風險人士如長者、幼童、孕婦和免疫力較弱的人士,應盡量避免進食未經煮熟的食品,如刺身、生蠔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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