逾1,700宗不良事件與疫苗相關

18歲以下接種國藥疫苗須藥監局批准
19/08/20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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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歲以下接種國藥疫苗須藥監局批准

【 本報記者吳泳欣 】內地早前已批准國藥滅活疫苗用於三歲至17歲人群使用。在昨(18)日新冠病毒感染應變協調中心記者會上,被問及本澳會否開放國藥滅活疫苗予18歲以下人 士接種。仁伯爵綜合醫院醫務主任戴華浩回應指出,內地的 相關規定目前僅限於緊急使用,並未批准作常規使用。澳門是否考慮批准國藥疫苗使用於三歲至17歲的人群,需要得到國家藥監局的數據和批准使用文件而定,目前暫未有相關的文件,特區政府會持續關注情況。

至於有部分國家或地區不認可國藥滅活疫苗、而mRNA疫苗較受認可,居民可否接種兩種疫苗?戴華浩回應指,當局基於安全考慮,暫時不允許居民「溝針」接種兩種疫苗。

戴華浩續稱,本澳新冠疫苗開始接種至今,共錄得2,388宗不良事件,其中2,380宗屬輕微不良,當中有1,748宗判斷 與疫苗相關,國藥滅活疫苗佔1,111宗,mRNA疫苗佔637宗。

而在八宗接種後嚴重不良反應個案中,有三宗接種了國藥滅活疫苗、五宗接種了 mRNA 疫苗。八個個案當中,僅有一宗被評為與疫苗相關。對於疫苗接種後的不良反應,只要 不是被判斷為偶合事件,政府便會負責治療費用。至於保險涵蓋範圍,只包括被判定和疫苗相關的死亡和嚴重傷殘事件 才會獲得賠償。

戴華浩稱,國要疫苗目前仍限於緊急使用,18歲以下人群接種需國家藥監局批准。 (吳泳欣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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