敬老金殘疾津貼受益人

須本月內辦在生證明
19/08/20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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須本月內辦在生證明

社會工作局提醒本年度尚未辦理在生證明手續的殘疾津貼受益人,與尚未辦理在生證明手續且居住在澳門地區以外的敬老金受益人,需盡快辦理本年度在生證明。同時,被抽查的敬老金受益人需盡快辦理核查手續,以免影響有關津貼的發放;已辦理上述手續者無需重覆再辦。

上述人士倘於本年8月31日或之前完成在生證明或核查手續,可如期於10月獲發殘疾津貼及敬老金;倘於8月31日後辦理相關手續,相關款項將於稍後發放。如欲查詢在生證明資料,可於「澳門特區社會工作局IAS 」微信服務號查詢。

辦理在生證明的方法包括:1.登入個人、配偶、父母或子女的「一戶通」賬戶,選取在生證明圖示,按指示輸入資料及完成面容識別程序;2.於全澳48個地點的自助服務機透過採集指模辦理;3.親臨社會工作局總部或轄下各社會工作中心辦理;4.郵寄在生證明文件正本至澳門郵箱號。

居於本澳的敬老金受益人無需辦理在生證明手續,可如期獲發敬老金。而為有效管理公帑及跟進敬老金受益人的狀況,社會工作局現正進行「敬老金受益人核查工作」,以確認及更新被抽查人士的個人資料。尚未辦理核查手續的被抽查人士,需盡快將填妥之敬老金申請表、身份證影印本及地址證明等交回社會工作局總部、轄下各社會工作中心,或郵寄至澳門郵箱1188 號。如有查詢,可致電敬老金查詢專線2836 6166,或社會工作局查詢專線2836 7878。

社會工作局提醒敬老金殘疾津貼受益人須盡快辦理在生證明。 (資料圖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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