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殺人女魔頭」勞榮枝一審判死

當庭痛哭 「不服」提出上訴
10/09/20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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當庭痛哭 「不服」提出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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當庭痛哭 「不服」提出上訴

勞榮枝在去年庭審中全面翻供,否認自己是法子英的共犯。(互聯網圖片)

身負七條人命,潛逃20年的 「女魔頭」勞榮枝被判處死刑。江西省南昌市中級人民法院昨(9)日上午依法對勞榮枝一案進行一審公開宣判,以被告人勞榮枝犯故意殺人罪、搶劫罪、綁架罪,數罪併罰,決定執行死刑,剝奪政治權利終身,並處沒收個人全部財產。目光呆滯的勞榮枝聽聞判決後放聲大哭,隨後連說兩次不服,當庭提出上訴。

南昌中院經審理查明,被告人勞榮枝與法子英(已另案判決)係情侶關係。1996年至1999年間,二 人共謀且分工明確,由勞榮枝在娛樂場所做陪侍小姐物色有錢人為作案對象,由法子英實施暴力,先後在江西省南昌市、浙江省溫州市、江蘇省常州市、安徽省合肥市共同實施搶劫、 綁架及故意殺人犯罪。案發後,勞榮枝使用「雪莉」等化名潛逃。據其供述,在潛逃的20年裡,她不僅整了容,還隱姓埋名,使用多個虛假名字流竄於不同城市間,靠在酒吧KTV等場所打零工短工謀生。2019年11月28日,勞榮枝被公安機關抓獲歸案。

南昌中院認為,勞榮枝夥同他人故意非法剝奪被害人生命,其行為已構成故意殺人罪;以非法佔有為目的,採取暴力、威脅手段搶劫被害人財物,其行為已構成搶劫罪;以勒索財物為目的綁架被害人,其行為已構成綁架罪。勞榮枝在共同犯罪中起主要作用係主犯,應當按照其所參與的全部犯罪處罰。

審理查明,勞榮枝故意殺人致五人死亡;搶劫致一人死亡,搶劫數額巨大,並具有入戶搶劫情節;綁架致一人死亡,勒索贖金70,000餘元人民幣,犯罪情節特別惡劣,手段特別殘忍,主觀惡性極深,人身危險性和社會危害性極大,後果和罪行極其嚴重,不足以從輕處罰,遂作出上述判決。

身著白色上衣的勞榮枝聽審過程大部分時間都低著頭,目光呆滯。審 判長宣讀其一審判決死刑時,勞榮枝突然放聲大哭,連說兩次「不服」, 當庭提出上訴。她稱幹了這些事不是她的本意,隨後又哽咽說道:「現在腦子比較亂,表達不清,接下來會以 書面形式提交上訴狀。」

曾辯稱有斯德哥爾摩症

此前,勞榮枝一案於去年12月在南昌中院開庭審理,公訴方就勞榮枝所牽涉的犯罪案件進行了舉證,其中包括法子英生前供述、證人證言及相關物證。對此,勞榮枝幾乎全面翻供,否認是法子英的共犯,堅稱自己參與殺人是長期遭到法子英的的脅迫及毆打。她甚至說:「我這一輩子沒有殺過一隻雞,沒有殺過一隻鴨, 我不敢去做這樣的事情。」勞榮枝更辯稱自己有斯德哥爾摩綜合症(對加害者產生感情),雖然想過自殺及逃跑,但不知應向何人求助,最終釀成無法挽回的後果。

公訴人則認為勞榮枝到案後, 偵查機關用了七個月時間進行了48次訊問,公訴人認真審查了48份供述,結合當年法子英的供述,得出的勞榮枝定罪依據充分真實,勞榮枝與法子英共同實施的系列犯罪,二人均係主犯。

勞榮枝不服一審判決,當庭提出上訴。(東方IC圖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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