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社保供款期延至11月5日

僱主可採用電子化渠道繳納供款
18/10/20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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僱主可採用電子化渠道繳納供款

社會保障基金表示,10月份為社會保障制度供款月,為配合特區政府的疫情防控工作,社會保障基金延長繳納供款及外地僱員聘用費期限至11月5日,並建議僱主及任意性制度受益人多採用電子化渠道繳納供款,或使用預約服務以節省排隊輪候時間。

考慮到本月初為配合疫情防控需要,公共部門工作人員獲免除上班數天,同時月內公眾假期較多,一方面為了使僱主及居民有更充裕的時間繳納供款及外地僱員聘用費,另一方面也為了減低僱主及居民趕赴服務點繳納而造成人群聚集,社保基金延長相關供款期限至11月5日,僱主於期限前繳納相關款項可免除倘有的遲延利息及罰款。

社保基金呼籲已開通電子申報服務的僱主及任意性制度受益人盡量採用電子化渠道繳款,以減低病毒傳播風險及節省時間,如需親臨,亦建議使用預約及遠程取籌服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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