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快立法打擊補習機構無序亂象
28/10/20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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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快立法打擊補習機構無序亂象
加快立法打擊補習機構無序亂象

新的司法阿當局對托兒所、托管中心及私人補習社等一類私人教育場所的運作,以及對相關工作人員的資質長期缺乏規管或監管力度不足,一直為本澳市民所詬病。行政會昨(27)日完成討論《非高等教育私 立補充教學輔助中心業務法》法律草案,建議 透過立法將課餘託管服務的監管納入教育及青年發展局的職責範圍,有關法案將送澳門立法會審議。此舉是以實際行動回應市民的迫切訴求,值得肯定和支持,希望行政、立法機構互相配合,盡快完成立法程序,保障廣大學生及家長的合法權益。

本澳雙職家庭較多,不少家長都會選擇托管中心、私人補習社等一類機構代行課餘照顧子女或監管子女之責,因社會需求大,這兩類機構在坊間的數量及重要性均與日俱增。據統計,本澳現有四百多家領有執照的私人補習社,但不少家長反映良莠不齊的情況十分嚴重,部分補習社環境擠逼,存在缺乏管理和師資差問題,更嚴重的是,補習社導師非禮學童個案近年時有發生,對受害學生的身心健康造成嚴重影響。

現行的《補習社之發牌及監察制度》沿用超過二十年,早已與社會實際應用和需要脫節, 文本內容中不但未有監管接送中心的權限,且對 本澳私立補充教學輔助中心及提供補習服務的場所的監控、監管、續牌條款均較為寬鬆,即使無牌經營,最高罰款亦僅為3,000元至15,000元不等,違法成本低,阻嚇力相當有限,無法有效監管相關機構之餘,容易讓機構負責人「鑽空子」。

由於學生及未成年人逗留在托管中心、私人補習社等機構的時間長,且不少年齡較小,沒有足夠保護自己的能力,因此無論是對私立補充教學輔助中心的各項硬件,包括座落地點、設施、設備等,還是軟件,包括任職相關場所的教育及工作人員的資格、職業素養、品德要求等,都應作更嚴厲的監督規範。希望當局及立法會急民之所急,盡早推進法案實施,以強化對補習社的監管及規範,為業界提供適當的監督指引之餘,亦能更大程度地保障學生的身心安全,讓家長更為安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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