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常會續審《稅務法典》

法案明起書面諮詢兩個月
12/01/20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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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案明起書面諮詢兩個月

立法會第三常設委員會在今(12)日舉行第8次《稅務法典》法案會議,完成了第160條至184條條文的討論,涉及到稅務訴訟程序制度及稅務執行程序相關規定,並將於明(13)日起就《稅務法典》法案對公眾展開為期兩個月的書面意見收集期。

委員會主席黃顯輝會後表示,政府於2015年曾就法案諮詢法務局、法院、檢察院、廉署、律師公會及會計專業團體,去年9月亦舉行了一次講解會。委員會基於法案內容複雜、涉及面廣泛,認為有需要收集公眾意見,故決定明日起進行為期兩個月的諮詢,公眾或團體可透過書面和電郵形式向委員會表達意見。

黃顯輝指出,會上關注到法案條文中的稅務執行程序中賦予稅務執行廳可要求納稅人提供一切文件和資料,不合理阻止或拒絕將構成普通違令罪,而顧問團提醒執行廳應在稽查程序中已具備此能力。

委員會亦關注到184條條文中提及因遲延提起稅務執行程序或未及時執行查封批示,冀釐清「遲延」及「未及時」在法律上的法定期間,制定清晰的規定及可操作性。(編輯:黎家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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