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築業職安法》獲一般性通過

勞工局:現時安全督導人員足夠應付需求
20/04/2022
30335
收藏
分享
勞工局:現時安全督導人員足夠應付需求
勞工局:現時安全督導人員足夠應付需求

經財司司長李偉農引介《建築業職業安全健康法》。(張庚睿瑞攝)

立法會今(20)日舉行全體會議,就《建築業職業安全健康法》法案進行一般性討論及表決通過。

經濟財政司司長李偉農在引介中表示,經聽取社會協調常設委員會勞資雙方代表、業界組織及團體,以及工務部門意見,並參考鄰近地區的規定及經驗,制訂了《建築業職業安全健康法》法案。法案明確規範建築工地和工程地點內包括承造商、分判商、安全管理人員及參輿施工的工作人員等

各個主體的義務,並完善職業安全及健康規範。同時建立安全管理人員制度,並完善監察及處罰制度等。

議員關注執法安全人員的相關情況,勞工局局長黃志雄表示,截至去年12月底,實際能取得安全主任合格證書的人數有1,732人,而安全督導員有1,204人,認為有關人手足夠應付業界需求;他又指,地盤安全主任及安全督導員均由本地人擔任,如本澳缺乏相關安全技術時,有機會批准外僱以特別准照臨時留澳兩年帶教本地人。他又指,法規最主要是設置安全督導員的責任,並希望日後更多人士能就讀有關課程,這對提升地盤安全有很大幫助;當局現時每年亦至少有三次,在一周或十日內巡查本澳所有地盤,如發現有構成嚴重意外危險,會下令即時停工。(編輯:陳宇東)

檢舉
檢舉類型:
具體描述:
提交
取消
評論
發佈

力報會員可享用評論功能

註冊 / 登錄

查看更多評論
收藏
分享

相關新聞

推薦新聞

找不到相關內容

七日預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