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常會續討《稅務法典》法案

建議推電子稅務方式處理通知
05/05/20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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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議推電子稅務方式處理通知

立法會第三常設委員會今(5)日繼續討論核准《稅務法典》法案,財政局局長容光亮等政府代表列席會議。三常會主席黃顯輝會後表示,主要針對關於納稅通知制度,建議更簡便地推動電子稅務方式處理通知制度。並就檢舉者可匿名檢舉,政府回應指會與法律顧問團討論細化條文,強調不會由於檢舉人為匿名而不展開相關程序,相關調查程序亦必定保密。

通知納稅內容方面,委員會主席黃顯輝會後表示,現時行文多數以郵政掛號方式通知,以不附收件回執方式作出;以簡單郵遞方式;或按《行政程序法典》規定的方式作出,尤其政府已通過《電子政務法》,認為稅務在基於最大的原則上,以更簡便、快捷,保障庫房應有的收益,推動電子稅務方式處理通知制度。另外,有關本澳市民在外地設有辦事處的企業,例如在橫琴深合區工作或居住的市民,委員建議需設有特別制度通知,政府稱會再作考慮。

法案亦建議如就行政違法行為作出檢舉,只要檢舉人的身份被確定,且檢舉內容屬實,則會開展稅務程序。黃顯輝引述委員指出,若檢舉人為匿名檢舉但提供充分實質證據,按現時程序來看並不能展開調查,政府回應會與法律顧問團討論細化條文,強調不會由於檢舉人為匿名而檢舉無效或不展開相關程序,相關調查程序亦必定保密。法案亦列明若檢舉明顯失實且檢舉人故意作出失實檢舉,經被檢舉人的申請,須將檢舉人的姓名及檢舉內容通知被檢舉人,以便行使法律權利追究責任。他指出,委員關注是否有必要設立「創新」制度,目前廉署、勞工局等部門等會視乎檢舉資料,行使自由裁量權決定是否主動開展調查程序。(編輯:鄧穎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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