電消優惠用完兩天後可領 使用期逾八個月

八千元生活補貼最快下月28日發放
27/09/20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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八千元生活補貼最快下月28日發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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八千元生活補貼最快下月28日發放

特區政府昨日公布生活補貼計劃行政法規,居民可在第三輪電消優惠使用完兩天後領取生活補貼。 (林嘉欣攝)

第三輪電銷優惠使用完兩天後,可透過拍卡或自動發放方式獲得8,000元生活補貼。 (經科局/金管局圖片)

最晚需於明年4月28日拍卡增值領取生活補貼。 (經科局/金管局圖片)

為了減輕居民的生活負擔,特區政府上星期五公布《減輕因2022年疫情對澳門特別行政區居民造成負面影響的生活補貼計劃》,將為居民再注資8,000元,每日使用上限300元。相關行政法規昨(26)日公布,有關款項將在電消優惠全數用完後兩個工作天,最早下月28日發放,發放方式沿用居民在第三輪抗疫電子消費優惠計劃所選擇的方式。生活補貼不設立減額,使用期限至明年6月30日止。

生活補貼計劃對象為獲取第三輪抗疫電子消費優惠,且仍持有有效或可續期的澳門永久性或非永久性居民身份證的人士,在電消優惠(包括啟動金及立減額)全數用完並經核實後,每人將獲發8,000元的生活補貼。

有關補貼款項最早將於10月28日起發放,將沿用居民在第三輪電消計劃所選擇的相同方式發放,全程自動化,居民無須重新登記。

曾充值消費卡 餘額需用至十元或以下

如居民透過移動支付工具獲取電消優惠,生活補貼將在電消優惠全數用完後兩個工作天,且最早於10月28日,自動存入居民相關的移動支付工具帳戶內。

如居民透過消費卡獲取電消優惠,在電消優惠全數用完後兩個工作天,且最早於10月28日,可到全澳逾170個拍卡加值點拍卡領取。

需要注意的是,如曾自行為消費卡充值,必須將餘額用至十元或以下,方可拍卡領取。

拍卡增值期至明年4月28日

第三輪抗疫電子消費優惠的最後使用日期為明(2023)年2月28日,屆時所有未用完的電消優惠將會返還特區政府庫房。未用完優惠款項的居民可於明年3月2日起,按上述在電消計劃所選擇的相同方式領取生活補貼。生活補貼拍卡增值的最後日期為明年4月28日。

生活補貼在領取後隨即可用於購買商品或服務,使用範圍與電消優惠相同,允許用於繳付自來水、電力、天然氣、燃料、電訊及視聽廣播服務等費用。生活補貼的每日使用上限為300元,並不再設立減額部分。使用期至明年6月30日。

須先領取電消優惠方具資格

當局指出,獲取第三輪抗疫電子消費優惠是領取生活補貼的必須條件。因此,如從未登記電消優惠,需於2023年1月13日前登記並成功領取,方具資格領取生活補貼。

未來,相關部門深入社區舉辦講解會,向居民講解生活補貼計劃,並將進行廣泛的宣傳,稍後將開設專題網頁,上載圖文包及問題集,讓居民清楚領取及使用安排。

疊加電消優惠帶動超100億元消費額

生活補貼計劃預算來自特區政府於7月提交、並獲立法會審議通過的第二次修改本年度財政預算案法案,在本年度特區一般綜合預算「共用開支」的「援助抗疫專項計劃」上,登錄澳門元100億元的開支預算,作為防疫抗疫及援助所需的相應開支。

政府預計,電消計劃與生活補貼計劃疊加,可為本澳帶動超過100億元的消費額,相關措施除惠及居民之外,亦起到提振本澳內需、帶動經濟復蘇等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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