博彩業務法爭取下周五前簽意見書

承批公司只可為博彩者存放籌碼或博彩款項
02/12/20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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承批公司只可為博彩者存放籌碼或博彩款項

立法會第二常設委員會今(2)日繼續審議《娛樂場幸運博彩經營業務制度》法案,二常會主席陳澤武指,會議討論《娛樂場幸運博彩經營業務制度》法案最後文本,新文本仍有字眼需要修改,並爭取本月9日(下周五)前要簽意見書,期望能在本月中提交到大會進行審議。新文本建議,承批公司只可為博彩者存放籌碼或博彩款項。

陳澤武會後會見傳媒表示,法案建議承批公司可為博彩者開設專有帳號,存入籌碼或用於博彩的款項,包括為存放的目標而暫時接收博彩者的現金,或有價值證券的情況,提供服務需遵守預防清洗黑錢及恐怖主義法律規定,要清楚識別存放主體及保留適當記錄,例如是身份證、護照等。而博彩中介及合作人亦可以用專有帳戶存放用於其業務的籌碼或款項,即只可存放自己資金或款項,而非博彩者的籌碼或款項。同時法案又建議承批公司、博彩中介、管理公司、合作人禁止存放他人非用於博彩的款項,如有相關違規情況將處以兩年至五年徒刑。

陳澤武指,新法案文本又建議,如博彩中介、合作人或管理公司存放他人的博彩款項,將處以行政罰款,但若是存放他人非用於博彩、亦非業務所需的款項,則構成犯罪。政府是希望清晰博彩中介、合作人及管理公司作出以下行為分別處以行政處罰及徒刑,因此作出有關修改。 (編輯:陳宇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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