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才引進法律制度》7月1日生效

將公開人才資料以便公眾監督
19/05/20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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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人才引進法律制度 》獲得細則性通過,將於7月1日生效。 (新聞局圖片)

社會文化司司長歐陽瑜表示,待本澳各領域發展起來,在外國發展的澳門人才會逐漸回流。 (郭善如攝)

人才引進制度旨在透過吸納頂尖人才,以推動本澳多元產業經濟產業的發展,提高澳門特別行政區的創新力、競爭力及國際知名度,以推動經濟適度多元發展。立法會昨(18)日舉行全體會議,細則性通過《人才引進法律制度》法案,有關法律自2023年7月1日起生效。未來人才委將有巡查機制,有權巡查人才的營業或工作場所;亦會公開引入人才的種類、數量、學歷等資料,以便公眾監督。【本報記者郭善如報道】

會上多名議員關注政府有何具體推動各類人才培養的規劃,例如人才引進制定「 帶教 」的要求;以及如何吸引在海外的澳門人才回流等議題。社會文化司司長歐陽瑜回應指,引入人才、培養本地人才和鼓勵人才回流是澳門政府並行的三個機制。有關「 帶教 」,她認為難以具體要求,指出學習需靠個人努力,即使沒有量化標準,高質素的人才在促進本澳經濟適度發展過程中、在工作過程中,能自然地起到「 帶教 」作用。至於鼓勵人才回流方面,歐陽瑜相信待本澳各領域發展起來,在外國發展的澳門人才會逐漸回流。

人才委增加巡查職務 與治安警聯動

另外,法案比最初文本增加了賦予人才發展委員會執行巡查職務,有權進入獲批准給予居留許可者的營業場所或工作場所等監察內容。不少議員關注法案欠缺罰則及人才委監察人員沒有稽查職能等問題。

人才發展委員會秘書長周昶行指,人才委與政府各部門有聯動機制,以事前及事後方式去監督有關引進程序。委員會雖然沒有稽查職能,但巡查時遇到不合作的情況,可要求治安警協助,若拒絕人員進場,可構成違令罪。未來亦會公開引入人才的種類、數量、產業範圍及學歷等,以便公眾監督。

法律每隔四年作出檢討

歐陽瑜表示,相關引入的人才在申請證件續期需要交齊文件,若出現日後不配合的情況,獲批的身份證將被取消,相信有關的處罰比金錢會更重。有關人才引進的實際質量,歐陽瑜稱,政府會根據申請人的納稅和出入境紀錄,並綜合提交的論文及數據分析資料真實性,同時會定期實施抽查。有關法律每隔四年會作出檢討,並會適時調整參數、引入人才的資格等。歐陽瑜强調,法律機制靈活,引入的標準和獲批人才等資料都會公諸於眾。

根據《 人才引進法律制度 》,未來人才引進分為三類,包括高端人才計劃、優秀人才計劃及高級專業人才計劃,引進的人才及其家團成員,將享有與澳門居民相同權利及社會福利,包括低稅制、15年免費教育、醫療和社會保障等。其中除高級專業人才外,居留許可的續期申請將不取決是否在澳門通常居住,但應從事與其資歷相匹配的工作及符合計劃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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