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安司:代駕不屬於「白牌車」

倘將來立法監管代駕會提供意見
21/05/20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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倘將來立法監管代駕會提供意見
倘將來立法監管代駕會提供意見

立法會議員李靜儀促請當局推動制訂代駕服務行業標準和規範,以保障服務使用者權益。(資料圖片)

保安司司長辦公室在回覆議員書面質詢時指出,現時本澳代駕服務並未違反車輛的註冊用途,因此不屬於俗稱「白牌車」的違法行為。若特區政府未來啟動代駕相關的立法程序,治安警察局和交通事務局會積極配合權限部門提供意見及建議。

近年本澳對代駕服務的需求較以往增加,但目前尚未有相關規管制度,一旦發生交通意外或事故,代駕公司、代駕司機和客戶之間的責任歸屬亦存在爭議。立法會議員李靜儀關注本澳代駕服務行業的標準和規範,並促請當局推動制訂代駕服務行業標準和規範,以保障服務使用者權益。

保安司司長辦公室回覆稱,現時本澳代駕服務的主要運作模式為,代駕員以有償方式駕駛顧客之車輛並搭載其前往指定地點,由於並未違反車輛的註冊用途(私人用途),因此不屬俗稱「白牌車」的違法行為。

關於代駕服務的法律制度,治安警察局已進行了專門研究。中國內地目前沒有關於代駕服務的法律規定,中國道路交通安全協會與中國汽車流通協會等社會團體於近年先後發布了《代駕經營服務規範》、《汽車代駕服務安全管理要求》等規範文件,其性質均為團體標準,供社會自願採納。至於完善本澳代駕相關的法律制度問題,倘特區政府未來啟動立法程序,治安警察局與本局將積極配合權限部門提供意見及建議。

保險賠償方面,保安司司長辦公室表示,根據現行法律,有關汽車民事責任強制保險所保障的範圍,代駕服務並不屬於「除外責任」所規定的任一情況。因此,在代駕服務期間所發生的交通意外,受害者仍可獲得上述民事責任強制保險之保障。

澳門金融管理局補充指,代駕責任保險主要保障臨時代駕服務過程中,因代駕員駕駛過失造成第三者人身傷亡或財產損失,由服務提供者依法承擔的損害賠償責任,投保人主要是代駕公司。鄰近地區的代駕責任保險屬自願購買,而非強制要求。鑑於代駕責任涉及民法體系的規定,故代駕責任保險較其他保險產品更為複雜及備有專屬的除外責任條款,而並非採用一般的責任險條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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