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常會今簽意見書

《夾屋法》料明年四月生效
01/08/20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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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夾屋法》料明年四月生效

立法會第三常設委員會今(1)日完成討論《夾心房屋法律制度》法案,並簽署意見書,送交立法會主席。委員會主席黃顯輝會後會見傳媒時表示,預計將於今個會期(即8月15日)前,在立法會全體會議細則性審議。如果法案獲得通過,將於明(2024)年4月1日起生效。

黃顯輝表示,《夾屋法》獲得委員會全面深入的討論,委員會提出的大部分意見政府均有採納。最後法案條文增加兩條,涉及電子平台和電子通知,購買夾屋的申請人須以電子方式遞交資料,政府將設立專屬的電子平台接受申請。他又表示,法案適用的對象最後文本修改為協助處於特定收入水平及財產狀況的澳門特區居民解決住房問題,尤其協助其取得房屋。此外,法案規定家團成員中非澳門特區居民才需要提交身份證副本,其餘可透過公共部門間資料互聯取得申請人等身份證資料。

另外,黃顯輝稱,夾屋的禁售期為16年,自房屋局交付單位予相關人士之日計起,滿足禁售期後,業主可以轉售,但只可轉售予澳門特區永久性居民。單位買賣公證書應載明其後的出售須向澳門永久性居民作出。而在禁售期內,若業主無法償還貸款,相關單位有可能被銀行進行司法變賣時,收回相關款項後的優先獲得償還的次序上有調整。政府聽取委員會意見,由於涉及公帤補貼購買,因此需先向房屋局繳付補價,再向債權實體支付有關欠款。(編輯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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