長者公寓逐步落實

養老服務揭開新頁
25/09/20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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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近日公布《政府長者公寓的使用及管理規章》行政草案,對長者公寓的申請程序、要件、評分等各項細節作出規範,並表示將於今年11月6日起可接受申請。至此,本屆政府房屋五階梯政策逐步落實,邁向新的里程碑。

根據2021年人口普查數據,本澳居住在唐樓的獨居或「雙老」家庭有 5,966人,完善對獨居長者的照顧,是本澳邁向老齡化社會時必須解決的問題,隨著生育率下降、人均壽命增長,長者養護的需求將會愈來愈顯著。因此完善長者公寓制度不僅是為了目前有需求的6,000人,也是為未來的老齡化社會做準備。

長者公寓是本屆政府房屋五階梯政策的最後一塊拼圖。根據有關行政法規,公寓的申請人必須為年滿65歲的澳門特區永久性居民,且具備居家生活自理能力。倘兩人申請共同使用同一單位,其中一位申請人必須符合上述的資格條件;而另一位申請人須為年滿60歲的澳門特區永久性或非永久性居民,且具備居家生活自理能力。兩位共同申請人之間的關係為夫婦、親屬或朋友等皆可。其中,申請人的居家生活自理能力,是評估的標準之一,在計分上,居住唐樓、獨居長者等將會獲得加分。若其中一位入住長者,隨的年紀漸長慢慢喪失生活自理能力,則不會影響同住伴侶繼續居住的權力。

另外,長者公寓的經營管理,將會交由私人專業公司運營,而不會交由社團打理,有別於一般物業管理,長者公寓管理需要更多樂齡科技設備的專業知識,以及長者照護的專業人才,包括針對公寓內可能發生的危險,都要具備充分的知識與經驗,如從硬件上的廚房過熱監察、緊急呼援設備,到長者醫療養護、心理支持、康樂活動等等,都將開展許多全新的運營管理模式。

長者公寓的一切,勢必將是澳門養老服務的新嘗試,除了基本的公寓架構外,也期望能引進更多先進的樂齡科技設施與管理模式,讓者長公寓能夠充分滿足長者生活的需求,讓長者舒心、子女放心,開展人生新一段旅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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