學者建言灣區協同立法

倡可在深合區先行先試
14/03/20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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倡可在深合區先行先試

由香港城市大學法律學院、廣東省法學會、澳門大學法學院共同主辦的第八屆粵港澳法學研討會於本月7日在香港城市大學開幕。澳門城市大學副校長、研究生院院長兼澳門社會經濟發展研究中心主任葉桂平應邀參會發言。

葉桂平表示,未來要推動大灣區的合作建設縱深發展,離不開粵港澳三地探索協同立法和構建完善的法治體系。對此,應從區域法治一體化的高度,遵循“一國兩制”的基本原則來處理三地之間規則銜接和協同立法的關係,從而落實好正確處理持續優化頂層設計與實踐探索關係的要求。

葉桂平建議,其一,堅持規則銜接與制度創新相結合,通過明確“立法質量先行”的理念和遵循合法性原則來創新大灣區協同立法的制度內生動力;其二,考慮建立大灣區協同立法管委會,建成常態化的粵港澳大灣區協同立法相關政策法規的動態清理機制,並三地協同制定對大灣區協同立法起促進作用的立法規劃,以及對大灣區協同立法相關政策協議等軟法的適當硬化,打造系統性強協調性高的大灣區法律體系;其三,在不違背憲法和上位法的情況下,加強大灣區協同立法的自身區域特色;其四,圍繞法律起草、完善公眾參與制度方面,規範大灣區協同立法過程中的立法協調操作程序;最後,就灣區協同立法的過程協同性、制度規則內容協同性及政策法規實施效果協同性等方面,建構大灣區協同立法的協同性評估制度。他指出,可在橫琴粵澳深度合作區先行先試,充分利用粵澳雙方共商共建共管共享的新體制,用好用足現有的司法協助合作、經濟特區立法權等法律制度安排,打造彰顯“一國兩制”制度優勢的區域開發示範。

第八屆粵港澳法學研討會於本月7日在香港城市大學開幕。(主辦方提供圖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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