團體促開展咪錶經營批給招標

從長遠布局本澳智慧交通配套
17/05/20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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從長遠布局本澳智慧交通配套

《公共泊車服務制度》於去年八月一日起生效,其中公共道路泊車只能接受電子繳費的規定實施已超過一年。民眾建澳聯盟副理事長陳冰冰表示,法案生效至今咪錶經營批給依然未有公開招標,相關設備僅接受銀聯卡和澳門通,選擇單一,未能便利駕駛者所需,建議當局儘快完成相關批給程序,切實解決咪錶系統遲緩、不時出現故障等問題,提供多種貼合居民使用習慣的電子支付方式,從長遠佈局本澳智慧交通配套。

陳冰冰表示,當局於去年五月一日規定,為配合第五/二O二三號法律《公共泊車服務制度》及相關法例的規定,公共道路泊車位收費系統(俗稱“咪錶”)即日起不再接受現金及“消費卡”的支付方式,市民可使用澳門通或銀聯“閃付”系統支付咪錶的泊車費,然而,收到不少市民反映,措施至今已實施超過一年,咪錶設備的更新工作仍“只聞樓梯響”,翻查當局資料亦未見就“公共道路泊車位的經營批給”進行公開競投工作;此外,多年來咪錶設備一直存在感應遲緩、經常故障等問題,為駕駛者帶來相當的不便。

陳冰冰期望當局能加快進行公開競投和判給工作,開展設備更換工作,在判給投標過程確保設備系統質量,參考內地和香港讓駕駛者透過手機遙距繳付泊車費,提供實時泊車資訊,以及設置入咪錶有效時限,以達到付款方式便利及車位流動率取得平衡,全面配合本澳智慧交通佈局。

她又建議未來加強道路泊車位資訊透明度,讓社會進一步掌握批給公司運作情況,以增強市民對交通管理的滿意度和信任度。

民眾建澳聯盟副理事長陳冰冰建議當局盡快開展咪錶經營批給招標。 (資料圖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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