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會完成討論《二零二五年度醫療補貼計劃》行政法規草案。
為回應社會訴求,本年度向每名受益人發放的電子醫療券補貼金額調升至澳門元七百元,使用期限由二零二五年六月一日至二零二七年五月三十一日,為期兩年,總補貼金額約為澳門元五億一千九百六十八萬零七百元。
凡於二零二六年五月三十一日前持有有效澳門特區永久性居民身份證者均為受益人,居民就診時透過身份證或“一戶通”使用醫療券。同時,可將醫療券全部或部分移轉給持有澳門特區永久性居民身份證的配偶、父母或子女。
醫療券僅可用於已參與計劃的醫療人員所提供的醫療服務,不適用於已獲特區政府資助的醫療人員。獲許可參與計劃的醫療人員,須在其營業地點張貼專用標貼。
此外,為加快橫琴粵澳深度合作區建設,進一步提升澳琴一體化水平,《二零二五年度醫療補貼計劃》的適用範圍維持擴展至橫琴粵澳深度合作區(下稱“合作區”),已在澳門加入醫療補貼計劃的本澳醫療人員,如在合作區符合內地相關規定以及由澳門居民以單獨或共同出資方式設立的診所提供醫療服務,則可接收醫療券;澳門居民在合作區的診所就醫時,則須透過“一戶通”使用醫療券。
為強化監察作用,減少違規情況,衛生局將採用電子方式持續監察醫療券的使用情況,嚴肅處理並追究違規者責任,堅決杜絕違規行為。
行政法規自二零二五年六月一日起生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