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法會選舉設770劃票間

競選宣傳品應避免福利性質
23/07/2025
30899
收藏
分享
競選宣傳品應避免福利性質
競選宣傳品應避免福利性質
競選宣傳品應避免福利性質

立法會選舉管理委員會昨(22)日舉行會議,期間議決了今屆選舉投票站的劃票間設計。選管會主席盛銳敏向傳媒表示,劃票間以半透明布簾遮掩,確保投票保密的同時,亦可供票站人員適當監察有否懷疑違法行為發生。

劃票間以半透明布簾遮掩(上),每一劃票間的桌上均備有填劃選票的專用印章,亦設有照明燈,並提醒禁止拍攝行為(下)。(新聞局圖片)

盛銳敏介紹,每一劃票間的桌上均備有填劃選票的專用印章,亦設有照明燈,票間內會張貼宣傳海報,向選民展示如何正確填劃選票,並提醒禁止拍攝行為,尤其是切勿拍攝選票。他又指,今屆直、間選票站合共設有超過770個劃票間,較上屆增加逾80個,可供更多選民同時劃票,加快選民投票和縮短輪候時間。所有票站均設有供傷殘人士使用的劃票間。

盛銳敏表示,選管會於7月19日進行了公開抽籤,確定各候選名單在選票上的序號。當日亦聯同廉政公署與候選名單代表舉行工作會議,詳細介紹有關競選宣傳、競選宣傳活動的通知、法人舉辦和候選人參加具福利性質非競選活動的申報義務等事宜,更特別講解了候選名單使用及派發宣傳品準則。

三類宣傳品需向選管會報備

候選名單需要向選管會分開報備三類宣傳品或物品清單,以便選管會連同廉政公署作出適當監督。盛銳敏表示,關於候選名單使用及派發宣傳品準則,涉及的宣傳品或物品分為三大類:(一)、向公眾派發的宣傳品:可印有候選名單的名稱、編號及標誌;(二)、集會時可向支持者派發的物品:可以用候選名單的顏色,但不可以印有候選名單的名稱、編號及標誌;(三)、參與競選活動的工作人員服飾及裝備,此類再分為兩種:第一種是可以印有候選名單的名稱、編號及標誌;第二種是可以用候選名單的顏色,但不可以印有候選名單的名稱、編號及標誌。

競選宣傳品僅能於8月30日至9月12日競選活動期內派發給公眾,且不宜以組合形式,如禮物包般派發。同時,相關競選宣傳品應避免具有福利性質,否則有可能構成賄選,選管會在報備表中如有發現,會向相關候選名單作出提示。

關於選舉日的工作人員,盛銳敏表示,選管會基本定出了相關的選務人員安排。單在投票站內,負責派票、點票的核票員,以及領導票站工作的執行委員會成員,就需要超過1,300人。除了選務人員外,還有約1,500多名工作人員在各投票地點執行支援和維持秩序等工作。選舉日當天,多個公共部門的人員也會按照自身職能,各司其職,共同確保第八屆立法會選舉的順利舉行。立法會選舉管理委員會舉行工作會議。(新聞局圖片)

檢舉
檢舉類型:
具體描述:
提交
取消
評論
發佈

力報會員可享用評論功能

註冊 / 登錄

查看更多評論
收藏
分享

相關新聞

推薦新聞

找不到相關內容

七日預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