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社會文化司司長柯嵐表示,户外表演區在啟用並經過一年的試營運後,政府已提出更貼近市場及業界需求的優化方案。就此,我希望分享一些個人觀察。
户外場地的活動本身需承擔天氣變化的風險,而惡劣天氣往往在一至兩天後便會好轉。因此,若採用月租制,主辦方在成本預算上能更具掌握,同時亦能提升活動安排的彈性。
以往與藝人簽訂合約時,由於場地租用只能鎖定單一演出日,主辦方在排期上受到不少限制。若推行月租計劃,便能與藝人預留連續多天的演出檔期,不但能更靈活地處理加場需求,也能降低因天氣導致取消或延期的風險。
此外,月租計劃亦讓主辦方能在同一搭建周期內舉行多場活動。舞台搭建後可維持十多天,減少重複搭建的成本,並大幅提升物料的重用性,與現行的環保政策方向一致。
當然,月租制亦可能增加主辦方的整體成本,例如租期介乎十五至二十天時,費用或會較以往高。因此建議政府在月租方案中加入更多彈性,例如按實際使用日數比例收費,讓不同規模的主辦方都能受惠。
過去數年,澳門演出產業在激烈的區域競爭中逐步建立自身位置,這有賴業界、場地方及大型休閒企業的共同配套,使主辦方與藝人能在澳門連續多個周末舉行演唱會。這些優勢在多位知名藝人的演出安排中已得到充分印證。
展望未來半年,户外表演區在營運上將以批給制度予市場化營運,此項措施能使運作上更敏捷地配合市場上的變化,爭取及吸引更多大型演出落地,進一步鞏固澳門1+4的文化品牌與區域吸引力。

社文司司長近日表示,澳門戶外表演區將向演藝業界提供月度租用方式,以及運用場地空檔,開放讓居民使用。(文化局資料圖片)

會展產業聯合商會理事長謝復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