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姊妹檔設局「相親結婚」

五年騙婚12次海撈500萬
28/01/20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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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年騙婚12次海撈500萬

內地近日揭發一宗震驚社會的「 騙婚詐財 」案件。河南一對姊妹聯手設計長達5年的騙婚騙局,妹妹以「 相親結婚 」為名,接連欺騙12名農村青年,姊姊則負責圓謊、背書身分,合共騙取金額高達488萬元人民幣。案件經法院審理,去年11月宣判,兩人分別被判處15年6個月及11年6個月有期徒刑。

(AI生成圖片)

綜合《紅星新聞》報道,涉案的馮姓女子長期活躍於農村相親圈,專門鎖定急於成家的單身農村男性。她以「談婚論嫁」為誘餌,向男方索取高額聘禮、「三金」及各類結婚開支,一旦收款便迅速失聯,轉往他處再行騙局。

法院查明,馮女在2020年已處於婚姻狀態下,仍與梁姓男子交往並索取超過66萬元聘金。其後數年間,她多次以結婚為名騙財,甚至在2023年與一名馮姓男子舉行婚禮後,仍未收手。更誇張的是,2024年12月至2025年1月短短兩個月內,她竟先後與不同男子舉行多達7場婚禮,每段「婚姻」最長不超過3個月,最短僅維持20天。

案件最終曝光,源於2025年1月其中一名「丈夫」張姓男子發現無法聯絡馮女,憤而報警。警方介入後揭發其連環騙婚行徑,並循線鎖定其同胞姊姊趙某的角色。

分別判刑15年及11年

調查顯示,趙某在騙局中扮演關鍵角色。她以「未來大姨」身分多次向男方證實妹妹「多年單身、感情不順」,替其打造「未婚待嫁」人設,消除男方疑慮。同時,趙某亦負責代收、保管詐騙得來的款項,並在過程中誘導男方提高聘金金額。

檢方指出,馮女在明知自己已婚的情況下,仍與他人登記或舉辦婚禮,構成重婚罪;同時,姊妹二人以結婚為誘餌,非法佔有他人巨額財物,情節特別嚴重,構成詐欺罪。

法院於2025年11月29日作出判決,裁定馮某犯詐欺罪及重婚罪,數罪併罰,判處有期徒刑15年6個月,並處罰金;其姊趙某則因詐欺罪被判有期徒刑11年6個月,同樣併科罰金。

案件曝光後引發輿論熱議,不少網民感嘆「結婚成了騙財工具」,亦呼籲加強對婚介與相親平台的監管,避免類似悲劇一再重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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