針對特斯拉中國過去將FSD(Full Self-Driving)功能宣傳為「完全自動駕駛能力」,北京市大興區人民法院近日開庭審理一宗集體訴訟案。10名中國車主以虛假宣傳及消費欺詐為由起訴特斯拉中國,合計索賠約395萬元(人民幣,下同)。
據內地媒體報道,案件於5月29日進行一審庭審。原告方代理律師王有銀表示,庭審焦點在於特斯拉FSD功能是否達到其宣傳所稱的「完全自動駕駛能力」。原告認為,特斯拉明知相關功能未獲中國監管部門批准,亦無法實現宣傳中的核心功能,卻仍以誤導性宣傳方式向消費者推銷,涉嫌構成欺詐。
特斯拉則在庭上主張,FSD部分功能已經實現,其餘功能仍在持續研發中。
10名原告中,有9人要求針對FSD功能本身適用《消費者權益保護法》中的「退一賠三」規定;另有1名車主要求整車「退一賠三」,理由是完全自動駕駛能力是其購車的決定性因素。
資料顯示,特斯拉FSD在中國的名稱曾多次調整,由最初的「完全自動駕駛能力」改為「智慧輔助駕駛」,近期再更名為「特斯拉輔助駕駛」。目前官方售價維持6.4萬元。
報道指出,部分車主早於2019年已付費購買FSD功能,但多年來仍未獲得當初宣傳的完整體驗。特斯拉中國回應媒體查詢時表示,目前沒有官方消息可提供。

10名中國車主以虛假宣傳及消費欺詐為由起訴特斯拉中國,合計索賠約395萬元。(網絡圖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