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城A區2地段以租賃方式批出

作經濟房屋用途
01/07/20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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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今(1)日刊登運輸工務司司長批示,以租賃方式批出一幅位於鄰近馬萬祺博士大馬路,稱為新城A區A4地段的土地以及新城A區A1地段的土地,用作由澳門特別行政區政府興建屬分層所有權制度,作經濟房屋用途的樓宇綜合體。

新城A區A4地段面積為18,699平方米,其建築面積按用途分配如:住宅113,555平方米;商業10,198平方米;社會設施14,253平方米;公共停車場:42,137平方米。

新城A區A1地段面積為17,585平方米;其建築面積按用途分配如:住宅63,014平方米;商業8,225平方米;社會設施9,655平方米;公共停車場21,376平方米;巴士停泊調度中心11,823平方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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