孟加拉國會一致通過全新《防止博彩法案》,以更新沿用逾百年的博彩法例,並因應網上及遙距博彩活動增加,清晰界定多項涉賭違規行為及相關罰則。
據當地媒體《The Daily Star》報道,新法例訂明不同博彩罪行的刑責,其中參與網上投注被列為嚴重違規,最高可判監七年,並處罰款5億塔卡,約合40.5萬美元。
根據法案,任何直接或間接參與博彩的人士,最高可被判監兩年,並罰款20萬塔卡;若涉及網上及遙距博彩,最高刑罰則為監禁五年,另罰款1億塔卡。
法案同時賦予警方更大執法權力,包括毋須事先取得法庭批准,即可進行搜查、充公涉案財物,以及封鎖涉賭網站和流動應用程式。有關條文引起反對黨派關注,憂慮執法權力過大。
孟加拉過去主要依據殖民地時期的《1867年公共博彩條例》規管博彩活動,除賽馬投注及政府認可彩票外,所有博彩形式均屬非法。新法案則進一步納入數碼博彩平台、數碼錢包、投注總計系統、莊家、賽事造馬及賽局操控等定義,以應對博彩活動數碼化帶來的新挑戰。(編輯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