興業銀行合肥分行周日(19日)就旗下新站支行涉嫌不當為客戶開立證券帳戶致歉,承認個別工作人員在2024年11月上門辦理工資卡期間存在不當行為,已對相關責任人嚴肅問責,並在轄內網點展開業務合規專項排查。

一名64歲、不識字亦不會簽名的江西農村婦女胡女士,被登記為「 穩健型 」投資者開設證券帳戶。 (AI生成圖片)
事件涉及一名64歲、不識字亦不會簽名的江西農村婦女胡女士。據內地媒體報道,胡女士任職保潔員,去年11月按照公司要求,到南昌一個住宅小區的物業辦公室,由興業銀行合肥新站支行工作人員辦理工資卡。
當時現場設有營銷活動,客戶在帳戶存入1元即可領取雞蛋,若額外開立證券第三方存管帳戶,還可再獲贈一籃雞蛋。胡女士其後被發現不僅開立銀行帳戶,亦被登記為「穩健型」投資者,並在國元證券開設證券帳戶。
銀行最初表示,相關帳戶均經胡女士本人同意開立,但亦承認文件上的簽名與其本人筆跡明顯不一致,有關業務資料很可能由工作人員代簽。胡女士家人其後向媒體投訴,質疑一名沒有讀寫能力、亦缺乏證券投資經驗的長者,如何能真正理解開戶協議、投資風險及第三方存管安排。
在工作人員引導下開戶
現場錄像顯示,系統曾詢問胡女士證件資料是否真實、是否同意開立證券帳戶,以及是否已閱讀和理解相關協議及市場風險,她均在工作人員引導下回答「對」。然而,事件引發外界質疑,金融機構即使完成錄像、問答及確認程序,亦不代表客戶已真正知情及理解。
興業銀行合肥分行在聲明中表示,已第一時間聯絡客戶及其家屬,聽取相關訴求,後續將按照客戶意願,配合處理涉事證券帳戶。該行承認事件反映內部管理存在不足,將嚴格執行金融產品適當性管理要求,保障客戶知情權及自主選擇權。
北京時代九和律師事務所高級合夥人閆兵表示,銀行透過贈送禮品推廣業務本身並不違法,但若存在誤導客戶、強制綁定產品,或未充分評估客戶風險承受能力,則可能違反金融消費者保護規定。
內地《銀行保險機構消費者權益保護管理辦法》要求金融機構建立產品適當性管理機制,評估產品風險,了解客戶的風險認知、風險偏好及承受能力,確保將合適產品提供予合適客戶。閆兵認為,向沒有證券投資經驗、亦不具備讀寫能力的長者推介並開立證券帳戶,明顯有違有關原則。
國家金融監督管理總局2024年發布的金融服務適老化指引亦要求,金融機構向長者推介產品時,應使用淺白易懂的語言,充分了解其實際需要及財務能力,更審慎評估風險承受能力,並加強風險提示及後續回訪。
事件再次暴露部分銀行基層網點在開戶數量、證券綁定率等業績壓力下,可能將形式合規置於真實知情同意之上的問題。業內認為,金融機構除須追究個別員工責任,亦應檢討考核及營銷機制,避免以贈品及流程引導弱勢客戶開立不適合的金融帳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