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連江縣一名外賣員去年因送餐地址定位問題與顧客發生爭執,遭對方持刀割傷頸部,送院搶救後雖保住性命,但最終成為植物人,需終生護理。涉案男子一審被判故意傷害罪成,判囚8年,二審維持原判。
案發於2025年7月1日,外賣員李某杰與顧客楊某某因送餐定位問題發生口角。楊某某其後取出隨身攜帶的尖刀劃傷李某杰頸部,導致其大量失血。李某杰其後被鑑定為一級傷殘,處於持續植物生存狀態。
楊某某家屬供稱,他多年來精神狀況異常,且有隨身攜刀習慣。司法鑑定顯示,楊某某患有精神分裂症,屬限定刑事責任能力人。法院最終判其監禁8年,並賠償逾103萬元人民幣。
其後,楊某某家屬提出將賠償提高至150萬元。面對丈夫長期治療及護理開支,李某杰妻子最終接受賠償,簽署諒解書並撤回民事上訴。她受訪時坦言:「不是不追究,是追不起了。」(編輯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