港支聯會煽動顛覆國家政權罪成

三名前領袖候判
24/08/2026
199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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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名前領袖候判

香港高等法院裁定支聯會及前主席李卓人、前副主席鄒幸彤煽動顛覆國家政權罪成。另一名前副主席何俊仁較早前已認罪,三名前領袖均進入候判階段,法庭將於8月28日聽取判刑陳詞。

案件由三名指定法官審理。控方指支聯會長期提出結束一黨專政等綱領,並透過集會、刊物及公開言論推動主張,構成煽動顛覆;辯方則爭議相關政治主張是否等同以非法手段推翻國家制度。法院判詞接納控方主要論點。

特區政府在裁決後表示,判決確認有關行為超越合法表達範圍,危害國家安全;同時強調香港居民依法享有言論及集會自由,但權利並非絕對。被告及辯方早前則表示,會在法律程序中陳述立場。

《香港國安法》對顛覆國家政權罪設不同刑罰層級。首要分子或罪行重大者可判終身監禁或10年以上監禁;積極參加者可判3年以上、10年以下監禁;其他參加者則可判3年以下。具體刑期由法庭按角色、行為及求情因素決定。

支聯會已於2021年解散,案件涉及的組織亦被列作被告。今次裁決是香港國安法下涉及政治組織綱領的重要案件,判詞如何界定煽動、顛覆及合法政治表達,將是法律界後續關注重點。

高等法院裁定支聯會及李卓人、鄒幸彤罪成。 (網絡圖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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