威爾斯、蘇格蘭及北愛爾蘭三名首長當地14日將在卡迪夫舉行峰會,據報擬簽署備忘錄,主張各地民眾有權透過民主程序決定是否脫離英國。

威爾斯、蘇格蘭及北愛爾蘭首長9月14日將在卡迪夫會面。 (AI生成圖片)
據英國《衛報》報道,威爾斯首席部長Rhun ap Iorwerth、蘇格蘭首席部長斯溫尼及北愛爾蘭首席部長奧尼爾將在卡迪夫會面,新芬黨主席麥當勞亦會出席。3方預計簽署一份諒解備忘錄,確認威爾斯、蘇格蘭和北愛爾蘭應有權尋求獨立或改變憲制地位。會議亦將討論經濟、能源及歐洲關係等議題。
這是英國權力下放制度建立後少見的3地首長共同討論自決議題。威爾斯今年5月選舉後由主張獨立的威爾斯黨執政;蘇格蘭政府長期由蘇格蘭民族黨主導;北愛爾蘭首席部長奧尼爾則來自主張愛爾蘭統一的新芬黨。報道稱,目前3個地方政府首次同時由支持脫離現有英國憲制安排的政黨領導。
斯溫尼在會前表示,若蘇格蘭出現穩定多數支持再次舉行獨立公投,英國政府不應阻止。威爾斯方面則希望取得決定公投時間、問題及程序的權力。奧尼爾與新芬黨一直要求按《貝爾法斯特協議》安排北愛爾蘭邊境公投。英國首相伯納姆政府尚未同意3地可自行啟動相關投票,並強調現行憲制及北愛和平協議下的程序。
《衛報》引述近期民調稱,蘇格蘭支持獨立者約47%,北愛爾蘭支持統一者約36%,威爾斯支持獨立者約32%。不同地區的民調問題和制度背景並不相同。此次峰會主要是政治層面的共同表態,3地現行法律對公投的安排亦有明顯差別。
三地公投法律門檻不同
蘇格蘭曾於2014年舉行獨立公投,投票率84.6%,「留英」取得55.3%,「獨立」為44.7%。當年公投能合法舉行,是英國政府與蘇格蘭政府簽署《愛丁堡協議》後,由倫敦暫時把相關權力交予蘇格蘭議會。2022年英國最高法院裁定,蘇格蘭議會無權單方面為獨立公投立法,因此再次舉行具法律效力的公投仍需英國層級授權。
北愛爾蘭的制度不同。1998年《貝爾法斯特協議》及《北愛爾蘭法》訂明,若英國北愛事務大臣認為多數投票者很可能支持北愛離開英國並加入愛爾蘭,便應啟動邊境公投;若北愛與愛爾蘭共和國兩地均投票支持統一,才可改變現有地位。這套機制是北愛和平進程的一部分,也是3地之中唯一已有明文公投途徑的安排。
威爾斯現時同樣沒有單方面舉行獨立公投的權力。英國國會研究文件指出,若要讓威爾斯議會自行決定獨立公投,需修改現行《威爾斯政府法》或由倫敦與卡迪夫共同完成權力移交程序。3地首長今次擬簽的備忘錄本身不會直接改變這些法律安排,但將把「誰有權決定公投」再次推到英國憲制政治議程前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