韓國外籍專用賭場營運商GKL被指派員到港澳等地接觸客戶,韓聯社報道質疑活動若涉及組織中國公民境外賭博,或有法律風險。GKL否認招攬新客,稱只提供既有客戶服務;相關指控尚未有司法裁定。
韓國外籍專用賭場營運商Grand Korea Leisure(GKL)的海外客戶活動受到質疑。韓聯社10月6日報道,公司近年派市場推廣人員及管理層到香港、澳門、新加坡與蒙古,與當地客戶見面;消息人士指,部分活動可能超出一般客戶管理。
GKL營運Seven Luck品牌,在首爾及釜山共有三間賭場,主要服務外籍旅客。公司向韓聯社否認在海外直接游說客人到賭場,或招攬新客,表示公幹工作包括回應既有客戶要求、收集意見、提供赴韓行程支援及一般服務。
報道引述熟悉公司的匿名消息人士表示,過去三年,公司持續派人到上述地區,安排與客戶共膳及購買禮物。今年市場部主管亦曾赴香港及澳門。消息人士質疑,公司在經歷2015年中國招客拘捕事件後,對海外活動的法律風險仍管理不足。
韓聯社稱,消息人士提供的公幹資料顯示,去年6月公司高層赴新加坡的行程涉及會見特定客戶,並有超過100萬韓圜的餐飲開支。報道區分參觀賭場、與業界交流,以及面向客戶推介賭博行程,指兩者需要不同的合規審查。
爭議所指的是活動的實際性質,並非僅因海外公幹就構成違法。韓聯社報道指出,若只屬既有客戶服務,與有組織地招攬中國公民前往韓國賭博,法律判斷可能不同;是否屬組織行為,仍須按具體內容及規模等因素分析。
中國2020年12月通過的《刑法修正案(十一)》,把組織中國公民參與國外或境外賭博的特定行為納入刑事處罰。條文針對數額巨大或有其他嚴重情節的情況,按開設賭場罪的規定處理,並非把任何與賭場客戶的接觸一概列作犯罪。
相關規定的適用對象並不限於中國籍人士,外籍人士若組織中國公民參與跨境賭博,同樣可能涉及其中。韓聯社亦指出,能否適用中國刑法還牽涉刑事管轄,需檢視招客、預約或資金安排是否與中國內地有聯繫。
2015年,中國當局曾拘捕14名來自GKL及百樂達斯等韓國賭場企業的員工,調查招攬中國客戶赴韓賭博的活動,部分旅行業人士亦被調查。當年報道涉及免費機票、住宿及旅遊等安排,並成為海外賭場市場推廣業務的警示事件。(編輯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