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態環境部新設核電建造安全監管司及核電運行安全監管司,進一步加強核電安全監管。近日公布的2027年度中央機關及直屬機構公務員招考職位資料,已列出兩個新部門,相關機構調整受到關注。
生態環境部同時掛國家核安全局牌子,原有核安全工作涵蓋核設施、核電及輻射源監管。新部門名稱分別對應建造與運行,反映核電機組進入建設及投產高峰後,監管工作按不同階段進一步細分。
生態環境部副部長、國家核安全局局長董保同8月在國新辦發布會表示,中國核電機組加上在建規模已居世界首位,運行規模居第二,取得運行許可證的機組達65台,到2030年預計接近100台,安全監管任務將更繁重。
今年核與輻射安全監管工作部署提出,完善現代化監管體系,加強風險辨識與消除,動態調整重點監管項目,提升監管隊伍能力。核電建設、裝料及運行各環節須按要求接受審查,機構新增與核電項目安全許可亦屬不同事項。(編輯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