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方檢控1,040輛濫泊車輛

空出一千多位方便市民泊車
19/02/20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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治安警察局表示高度關注公共泊車資源使用情況,持續打擊車位被長期濫泊情況,由今年1月1日至本月16日,在全澳多處共檢控了1,040輛在咪錶位濫泊的車輛及對其上鎖,其中273輛需要被移走處理,而所佔用之1,040個咪錶位已全部予公眾使用,方便市民「搵到位,泊到車」。

「殭屍車」長期佔用公共泊車資源,警方持續取締。(治安警察局圖片)

澳門政府公布的《交通事務局費用及價金表》於今年1月1日元旦生效,新收費加幅甚高,以移走車輛費用的調整幅度最高,由400%至1,233%不等,移走車輛費用由250元(腳踏車)至6,000元(重型汽車或特別車輛)不等。治安警察局提醒駕駛者,在使用公共收費車位時,除了應支付相應費用外,在停泊許可時間屆滿前應駛離車輛,公平、合理使用公共泊車資源。

長時間濫泊在路邊車位「殭屍車」,被警方上鎖及移走。 (治安警察局圖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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