柯慶華

委任醫療事故鑑定委員會主席
22/02/20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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委任醫療事故鑑定委員會主席

行政長官批示,以定期委任方式委任柯慶華出任醫療事故鑑定委員會主席;正選成員共六人,醫學專業包括吳永禮、張旭明、周俊恒、馬敏燕,法律專業包括趙國強和稅兵;委任陳耀球、朱獻倫、蘇建峰為候補成員。委員會主席和成員任期兩年。

另外,行政長官同時批示由馮健埠和盧小芳,出任醫療爭議調解中心調解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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