何超明案證人稱

對清潔公司再獲二判不感奇怪
24/02/20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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對清潔公司再獲二判不感奇怪
對清潔公司再獲二判不感奇怪

終審法院下午續審前檢察長何超明案,其中清潔公司「綜合」的陳姓男股東以證人身份出庭作供。

清潔公司「綜合」原本負責承接檢察院的保安以及清潔服務,但在清潔合同到期後便沒有再獲得續約,其後有關服務的判給被另一間公司「全興」接手,而「全興」亦是案中被懷疑的空殻公司之一;「全興」獲得檢察院的服務合同批給後,亦以二判形式重新找回「綜合」,繼續讓其負責察院的清潔工作。證人作供時稱,收到檢察院的通知指其公司不獲續約後,曾詢問過檢察院職員是否因為公司的服務做得不夠好,得到對方的回覆是相關決定是由上級作出。證人又稱對自己的清潔公司再獲二判並不感到奇怪,他透露認識涉案的另一嫌犯黃國威,對方曾說因為他開設的清潔公司請不到足夠人手,所以才會找清潔公司「綜合」幫手。控方又問證人會否對事件感到奇怪,證人回應稱自己公司亦曾試過請不到人,所以要找其他公司幫手。

終審法院將在下星期一繼續審訊前檢察長何超明涉及的刑事案件,何因涉觸犯黑社會或創立犯罪集團、加重清洗黑錢、相當巨額加重詐騙、破壞受公共權力拘束之物件、公務上侵佔、公務上之侵佔使用、濫用職權等,被當局控告合共1,536項控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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