何超明案續審

終院傳召何超明姊作證
20/03/20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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終院傳召何超明姊作證
終院傳召何超明姊作證

終審法院下午傳召何超明姊姊何德芬出庭作證,問及何超明父親資金處理問題。

何德芬在香港天主教機構任職,她表示父親生前是由何超明照顧及供養,子孫都會給父親家用,她每月會給3、4千元,由於父親和何超明關係特別好,所以剩餘的家用會由何超明開戶口儲起。父親和外甥楊俊傑等人居住在保利達花園,曾經聽聞兄弟姊妹閒談時提及協助父親買樓,但不知實際有否購買。又表示不知何超明以太太名義購買海天居單位,以及不清楚什麼是竹灣招待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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