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4年前49刀殺女深仇

死者父母一封求情信寬恕化血債
19/04/2017
141151
收藏
分享
死者父母一封求情信寬恕化血債
死者父母一封求情信寬恕化血債
死者父母一封求情信寬恕化血債
死者父母一封求情信寬恕化血債

要有怎樣的胸襟和包容,才能寬恕以49刀殺害自己16歲女兒的兇手?這是本澳一宗發生在2003年5月13日的極度兇殘謀殺案,當年22歲姓梁的兇徒,苦坐牢籠14年後,上月16日已獲中級法院假釋,不但身軀重獲自由,心靈愧疚亦得到救贖。

原來,中級法院曾三次否決梁的假釋申請,理由是他犯下的罪行太兇殘,女死者臨死前更經歷長達兩小時的痛苦折磨。但最後一次轉機,法院除了考慮他獄中表現良好及假釋制度的立法精神外,還因為案中16歲女死者父母的一封求情信。

信中指事過多年,家屬內心創傷已平復,亦原諒梁過去的行為,並支持他的假釋上訴。就是這一份寬恕包容的心胸,不但自己走出痛苦的陰霾,還令犯下大錯的人,重拾人生。

殺害16歲少女的本澳男子,過去14年都在牢獄為其惡行懺悔,上月因死者父母的一封求情信,終獲假釋。(設計圖片)

中級法院上月中旬,發出一份「合議庭判決書」,判決書當時並沒有引起社會迴響,但內裡牽涉的人倫世態,讓人唏噓不已,翻查這宗發生在2003年5月13日的兇殺案,其情節之殘暴,則令人毛骨悚然……

轟動港澳的49刀殘殺16歲前度女友慘案,發於2003年5月,地點是澳門三巴仔街。 (互聯網圖片)

男友醋勁嚇壞人

案中姓楊女死者當時只得16歲,與家人居於三巴仔街新慈大廈一單位,楊女初中畢業後閒賦在家,其實並不是她不想找工作,而是在中學認識後已拍拖兩年、同居年許姓梁的男友不允許,據楊母當年透露,梁妒忌心非常重,為了不讓女友結識其他異姓,所以不准許她打工。

消息稱,梁的父母離異,朋友很少,形成孤僻性格,22歲的梁其時早已輟學,在本澳一家桑拿浴室工作。小倆口拍拖初期,楊女對梁千依百順,但時間一久,楊女對梁管頭管腳的態度大為反感,至2003年2月,楊女終於耐不住寂寞,在一間麵包店找到一份工作,梁得知後大發雷霆,兩人於同年3月分手,但事件卻出現令人意想不到的後果。

殘殺16歲少女的慘案,發生於三巴仔街新慈大廈一單位。(歐陽振華攝)

分手後愈發暴戾

同年5月12日晚,梁由內地返澳後,得悉楊和一名男子通電話,雖然兩人早已分手,但梁仍死不放手,不時對楊女騷擾,這時知悉楊女另有新歡,狂暴心緒再難壓抑,當日接近凌晨時分,先從家裡帶走一把長33厘米(約一呎)的長刀,爬牆進入楊女單位。

行兇過程慘絕人寰

據事後法庭透露的案情指出,梁進入楊女單位時,楊母在上一層單位睡覺,當時楊女仍在客廳與人通電話,梁見狀大怒,持刀在對楊女追斬,悽厲呼救聲驚動楊母,當她下來拯救時,見女兒幾乎全身浴血,楊母護女心切,奮不顧身上前阻止,叫女兒趕快逃走,但楊女已虛脫倒地,無力走動。這時如癲如狂的梁掙脫楊母糾纏,雖見前度愛人已在血泊中,仍兇殘地上前斬劈,發洩完一輪獸性後,還拿長刀狂插沙發洩憤。

目睹愛女慘況,楊母只求梁盡快報警搶救女兒,詎料梁不但不理會,見楊母自行拖著女兒離開單位往路邊向途人求助,竟上前對楊母掌摑,指責她對女兒管束不嚴,導致事件發生!

令人髮指的49處刀傷

終在途人幫忙下,楊女於13日凌晨1時許被送往醫院搶救,觀看當日新聞片段,負責把楊女送上救護車的救護員,衣衫全被鮮血染紅,惜楊女因傷勢太重,凌晨3時許宣告不治,法醫事後發現死者身上共有49處深淺不一的刀傷,可見兇徒之狠毒!

梁行兇後並沒有離開現場,他事後被控「加重殺人罪」、「使用禁用武器罪」及「侵犯住所罪」,由於案情嚴重,法庭最後判他17年半有期徒刑,並須向死者父母賠償99.5萬元加法定利息。

港澳兩地的囚犯,都要在服刑期間勞動,以克己紀律改變其心性。(互聯網圖片)

一封求情信改變形勢

轉眼多年過去,梁在2015年開始申請假釋,但先後三次都被法院否決。至今年初,梁已在獄中受刑14年,但這時候卻出現轉機,首先,法院於假釋上訴判詞中指出,在考慮假釋時,不能讓人感到嚴重罪行沒有假釋,否則將徹底否決假釋的立法精神。

其次,上訴人在獄中的人格演變有很大進步,尤其經過兩次假釋被否決,仍然維持良好行為並有進步,加上法院收到死者父母寄來的一封求情信,表示上訴人已得到死者家人原諒,死者母親並支持他的假釋申請,又表明死者家人的心中已得到平復。

中級法院合議庭最終接納上訴人的假釋申請,但指示上訴人必須繼續保持良好行為,在假釋期間積極接受輔導和監督,並且嚴格執行與死者家屬協議的分期賠償。

檢舉
檢舉類型:
具體描述:
提交
取消
評論
發佈

力報會員可享用評論功能

註冊 / 登錄

查看更多評論
收藏
分享

推薦新聞

找不到相關內容

七日預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