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局闡釋合格頭盔判定方法

處理舊頭盔方案下月上旬公布
24/04/20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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處理舊頭盔方案下月上旬公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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處理舊頭盔方案下月上旬公布

俗稱《頭盔安全法》的《核准輕型及重型摩托車駕駛員及乘客防護頭盔的型號》行政法規,將於6月13日生效,頭盔業界和環保人士關心屆時將有逾11萬個舊頭盔會被淘汰,因頭盔含有重金屬,擔心難以被循環再用,如市民大量棄置舊頭盔,將衍生環境污染問題。環保局前(22)日回覆本報查詢時表示,將聯同民政總署及交通事務局,暫定於5月上旬公告有關棄用頭盔的回收流程及去向,會配合在法例生效前給予大眾清晰說明。

頭盔技術標準識別標籤一般張貼於頭盔背部或內部,若標籤符合該法規訂定的八款技術標準之一,且經型號核准,有關頭盔無需更換。 (交通局圖片)

新《頭盔安全法》生效後,若使用未經交通事務局核准型號的頭盔,可被科處澳門幣600元,交通事務局前(22)日發出新聞稿,向市民闡釋判定符合規格頭盔方法,並提醒市民,倘若使用中的頭盔符合該法規訂定的八款技術標準之一,且經型號核准,有關頭盔無需更換;然而,為安全起見,如頭盔已使用超過五年,建議選購新頭盔。

交局已分別於路氹城駕駛學習暨考試中心、汽車檢驗中心、澳門摩托車檢驗中心及九個公共停車場設置頭盔回收桶。 (楊淑菁攝)

交通事務局稱,要知道使用中的頭盔是否符合規格,市民可先檢視頭盔是否張貼有技術標準之識別標籤,且標籤顯示的技術標準是否該法規訂定的八款之一,再查閱有關頭盔型號是否已獲交通事務局審批。現階段,如市民檢視頭盔已具備符合技術標準之識別標籤,但暫未見局方網站http://www.dsat.gov.mo/dsat/helmet.aspx顯示有關頭盔型號的申請資料,一方面可自行為有關頭盔申請型號核准,另一方面可繼續留意官方網頁之更新。注意,如頭盔型號已獲審批,只是顏色不同,無需再申請核准。

截至4月21日,交通事務局已接獲425款摩托車頭盔型號核准申請,初步已有265款頭盔基本符合審批要求,市民可登入上述連結查閱頭盔型號資料及式樣,以檢視使用中或選購的頭盔是否符合規格。

交通事務局目前已分別於路氹城駕駛學習暨考試中心、汽車檢驗中心、澳門摩托車檢驗中心及九個公共停車場設置頭盔回收桶,集中後交給垃圾收集專營公司處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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