部分犬隻准照本月底前續期

民署籲為犬隻注射狂犬病疫苗
22/05/20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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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署籲為犬隻注射狂犬病疫苗
民署籲為犬隻注射狂犬病疫苗

《動物保護法》去年9月1日正式實施。民政總署管理委員會委員吳秀虹表示,根據民署記錄,去年共發出11,000個一年期犬隻准照,這部分准照持有人須於本月底前續期,續期後犬隻准照有效期將自動變為三年期,而直至上周六(20)日,尚有約27%一年期的犬隻准照未續期,呼籲飼主盡快辦理續期,並按時為犬隻注射狂犬病疫苗。

民署前日在氹仔運動場圓形地舉行「2017年愛犬之友嘉年華」,藉提高本澳養狗人士的公民意識及宣揚「做個盡責的寵物主人」等訊息。當天眾多飼主攜同愛犬出席活動,場面熱鬧。

吳秀虹表示,《動保法》是本澳社會文明進步的體現,對促進人與動物和諧共處發揮了積極作用。為維護公共衛生和預防狂犬病,《動保法》規定飼主須為犬隻注射疫苗,倘飼主未注射狂犬病疫苗,除可被科處澳門幣2,000元罰款外,亦會導致不獲發犬隻准照或拒絕續期。

民署呼籲本澳養狗人士「做個盡責的寵物主人」,盡快辦理續期並按時注射狂犬病疫苗。 (何灝恩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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