運油車失事撞死踩單車老翁

「過界勞工」司機被警拘捕
07/07/20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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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過界勞工」司機被警拘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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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過界勞工」司機被警拘捕

青洲大馬路與白朗古將軍大馬路交界嘉應大廈對出,昨日下午發生致命交通意外,一名69歲老翁駕駛一輛粉紅色單車突然衝出馬路,一輛運油車駛至,司機剎車不及,「攔腰」撞向單車,駕單車老翁車翻人倒地,頭部受重傷,送往醫院急救,後因傷重不治。事件發生後警方接手調查,發現運油車司機為50多歲中國籍男子,持外地僱員身份證,涉嫌為「過界司機」,在沒有澳門駕照下非法駕駛運油車。

青洲大馬路嘉應大廈對出昨日中午發生一宗致命交通意外,駕單車老翁被撞倒地奄奄一息,路人用傘遮蔭。 (互聯網圖片)

運油車司機姓鄧,持外地僱員身份證,原職業為送貨工人。澳門法例下司機不能為外地僱員,僱主不能聘請外勞於本澳駕駛車輛,鄧涉嫌為「過界勞工」被警方拘留。警方亦同時調查意外是否有人不遵守交通燈指示,最後導致交通意外發生。

現場消息指出,運油車於昨日中午約1時,途經青洲大馬路與白朗古將軍大馬路交界十字路口時,左方突然有一輛粉紅色單車衝出馬路,由於事出突然,運油車司機無法及時剎車,運油車「攔腰」撞向單車,駕單車老翁頭部當場被撞傷,躺在地上奄奄一息,地面留有大量血跡。

發生意外的是一輛運油車,司機年約50多歲,為外僱過界勞工。 (陳嘉俊攝)

運油車司機為「過界勞工」

運油車司機稱, 當時交通燈轉綠,駛出白朗古十字路口時,突然有一輛單車衝出,自己完全沒有足夠時間「踩剎掣」,以致撞上單車。

駕單車69歲老翁為本地居民,意外後頭部受創,躺在地上奄奄一息,警方到場時即場檢查傷者情況,發現傷者沒有反應,立即由救護車將傷者送院,但可惜為時已晚,傷者在救護車上已經沒有任何呼吸和心跳,送往山頂醫院開R房急救,但最後終無力回天,傷重不治。

疑有人未按交通燈行駛

事後警方接手調查, 翻查「天眼」以及現場情況,是否有人因不遵守交通指示而導致悲劇發生,事故真正起因仍有待調查。事件發生後,網上引起市民熱烈討論,對於單車在澳門道路駕駛是否安全,各有各說,議論紛紛。有網民指出,澳門道路又窄又小,車速又快,根本不適合單車行駛。而根據《道路交通法》,單車亦屬於可行駛的車輛之一,與其他車輛一樣,要遵守交通規則。

《交通法》對單車監管存灰色地帶

根據《道路交通法》,單車亦都是澳門行駛車輛之一,不可以在人行道行駛,亦同時要遵守道路交通規則。而在駕駛單車時,車頭必需設有白燈或黃燈各一盞,車後應設有紅燈一盞,以及不得與其他車輛並排而行,但在特別路徑通行時可並排而行。《交通法》中,沒有規定單車駕駛者要佩戴頭盔,更沒有規定單車駕駛者要考取牌照或證明。那麼,單車駕駛者在違規時,警方應如何執法呢?

交通諮詢委員會委員高冠鵬認為,現時澳門《交通法》對單車的規則存在灰色地帶,駕駛者並不需要有任何交通知識就可以駕駛單車於道路行駛,而且沒有任何證明或牌照(如車牌)可以透露駕駛者資料,警方在執法時難以對單車違規者作檢控。

高冠鵬建議,交通局可以深化單車在《道路交通法》的規章,如增設年齡限制或車牌證明,並指出交通局應規定單車駕駛者考取相關的交通知識,以免導致更多關於單車的意外發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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