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租務法》今通過 論壇昨掀前哨激戰

業主租客各有理但一切太遲……
31/07/20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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澳廣視時事節目「澳門論壇」昨早討論近日備受爭議的《租務法》修訂議案,由於建議加入的四項條款異常「惹火」,即使昨日是入夏以來最酷熱的攝氏36度,惟現場觀眾一說到不幸遇上「租霸」或遭人經營非法旅館,但「業主單方面三年來不得解除租約」的規定時,仍然「㷫過辣雞」,一時和支持《租務法》修訂的那群人,形成對峙局面,場面相當火辣!

問題是法案修訂的「死線」就在今日,不管民間如何不滿,立法會第三常設委員會今日無論如何都會通過法案及提交意見書,即是說,一切已太遲了!

《租務法》修訂影響本澳千家萬戶,惟法案在三常會細則性審議已通過,今日需提供意見書,要翻盤,一切已太遲了。 (設計圖片)

澳門論壇鮮有昨日出現的「虛冚」、「爭咪」、兩極化的針鋒相對,一切緣於爭議了兩年多的《租務法》修訂將於今日完成,一眾市民雖然無法影響議會運作,但在公開場合的「澳門論壇」,則是他們可以盡情發聲的舞台。

年輕人激戰中年業主

有年輕觀眾表示支持修訂《租務法》,理由是現時物價失衡,不斷加租令年輕人處於劣勢,認為政府有必要規管。該名觀眾未發言完畢,一名疑似是業主的中年女士突然高呼:「咁你要租夠三年先好,唔係你要交足三年租!」

有嘉賓指出,《租務法》修訂仍無法有效打擊非法旅館。(互聯網圖片)

未幾又有另一名年輕觀眾發言表示支持修法,認為有助年輕人創業,並向剛才大聲呼叫的中年女士還嘴:「年輕人創業都想要做超過三年!」多名現場觀眾又即時起鬨,令下一名被選中發言的觀眾多次被中斷。

另一方面,有聲稱是業主的觀眾對「租霸」行為有所憂慮,認為業主也需要受保障,尤其法案中規定簽訂三年期限的租約,令業主處於更不利位置。另有觀眾期望《租務法》更多保障業主遇上租客經營非法旅館時的權益。兩人發言後均有熱烈掌聲表示支持。

「澳門論壇」昨罕見人頭湧湧,緣於《租務法》牽連極廣,意見出現極大分歧。 (李亮希攝)

「澳門論壇」昨早討論備受爭議的《租務法》修訂案,36度高溫下仍吸引大批市民出席發表意見。 (李亮希攝)

現場不少年輕人支持《租務法》修訂,認為由政府出手管制租升幅,保障租客權益。 (李亮希攝)

參考外國租管經驗

出席節目嘉賓之一的建築置業商會理事長謝思訓認為,制定《租務法》會有不少負面作用,例如會令業主不肯將物業租給中小企、年輕人及弱勢群體,並指本澳應借鏡其他國家的經驗。另一嘉賓法律學者艾林芝同樣表示,澳門可參考外國大城市的租管經驗,主要分為對租金加幅或租金水平的管制,但本澳應如何參考,則有很大的討論空間。

非法旅館玩殘業主

目前若有租客將單位經營非法旅館,一旦被查封,該單位會被凍結六個月,業主無辜硬食半年「白果」,引起不少業主怨恨;雖然是次《租務法》修訂要求簽租約時,雙方須經公證認定,有意見認為這有助打擊非法旅館。

不過,工商聯會常務副會長湯悅宋稱,這做法仍嚴重影響業主利益,認為無法通過《租務法》修訂去規管非法旅館。她指出,目前不少非法旅館是集團式經營,普通的小業主很難和整個集團對抗,惟一可依的是警方或旅遊局出手。另外,香港可透過執達吏收樓,快則兩至三個月,但澳門單是凍結就是六個月,試問如何保障業權益?

民眾建澳聯盟副主席陳德勝表示,曾協助業主舉報租客經營非法旅館,但物業仍被凍結,認為做法對業主不公道,建議應設租客黑名單,讓地產中介及業主知道哪些租客曾有經營非法旅館前科。

不少業主認為《租務法》訂出公證租約,難有效遏止「租霸」惡行。 (互聯網圖片)

租金調整不由業主決定

《租務法》連日來受都社會各界激烈討論。議案另一備受爭議部分,包括引入「租金管制」,即行政長官可以制定「調整系數」,加租幅度不能超出此系數。

法案亦提出,商業單位和住宅單位租約,由現時的兩年內出租人不得單方面解除租約,改為三年內,但並非規定必須簽三年租約。

《租務法》又要求不動産租約合同簽名須經公證認定,同時引入仲裁機制,認為有助打擊「租霸」及非法旅館問題。目前,修改《租務法》的議案已完成細則性審議,將會在今屆立法會會期內,送上大會進行表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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