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學者認同選管會做法

候選人應刪除涉競選宣傳資訊
01/08/20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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候選人應刪除涉競選宣傳資訊
候選人應刪除涉競選宣傳資訊

對於立法會選管會發出具約束力的第二號指引,指出需刪除影響選民意向的候選人訊息。澳門創智發展研究協會籌備委員會召集人龐川表示,今屆已有明確規定,所以候選人都應要遵守。他亦相信選管會已有深入研究,所有在網上、網下提出以明示或暗示候選人選舉的相關資訊,都要移除。

有傳媒問及,今次宣傳期是否太短?對於新的候選人是否不利?龐川指出,既然今屆選舉已有明確的規定,一定要按照法律遵守。如有候選人認為只有14天的宣傳期太短,有關延長宣傳期等意見,可以在第7屆立法會選舉前提出想法,讓選管會參考,從而適當延長或放寬限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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