棄嬰案大廈再現棄嬰

早產夭折?嬰屍藏玻璃樽
18/02/20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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早產夭折?嬰屍藏玻璃樽
早產夭折?嬰屍藏玻璃樽

氹仔花城利業大廈兩日內再被揭發「棄嬰」事件,昨日的一宗更讓人驚慄,一名菲籍女傭竟然把只有四個月的早產夭折男嬰屍體,藏在一個玻璃樽內!

兩宗「棄嬰案」是否有關連?有待司警調查,但原來司警前日調查利業大廈棄嬰案時,在大廈大堂見到一對菲籍男女神態可疑,以為兩人與棄嬰案有關,詎料一查之下,發現菲女手攜的行李袋內,裝有一個玻璃樽,樽內赫然是一具已死的男嬰屍體,即時將兩人帶返警局詳加查問……一個離鄉別井,在澳門打工面對種種困難、誘惑、無助、寂寥的年輕女傭故事,就由玻璃樽內的男嬰屍體說起……

聲稱早產導致男嬰夭折的菲女,前日就在司警調查棄嬰案之際,身攜嬰屍出現在事發大廈大堂,結果遭機警探員揭發被捕。(劉凱輝攝)

司警由前天(16日)早上在氹仔利業大廈調查棄嬰事件至晚上約7時才收隊,但在收隊前的一個小時,有侵犯人身罪案調查科探員在大廈大堂,查詢管理處有關出入士的閉路電視錄影期間,見到一對年輕南亞裔男女在管理處徘徊,探員見兩人是南亞裔人士,可能有棄嬰案的線索(是以有理由相信棄嬰案事主,會是南亞裔),又聽到女子聲稱身體不適,於是上前查問,詎料兩人顯得頗為緊張,探員直覺事有蹊蹺,再加細問下,竟有驚人發現。

機警探員,誤中副車

女子堅稱身體不適,所以由男友陪同,但就說不出為何在大堂徘徊的理由,探員當時循例查看女子所攜膠袋,赫然發現內裡裝有一個玻璃樽,樽內竟是一具已現人形的嬰兒軀體,是生是死未知,遂立即召喚救護車到場,救護人員其後證實嬰兒為男性,但已經死亡,初步檢查男嬰屍身上沒有發現犯罪傷痕,或是表面瘀傷。

風頭火勢,攜屍亂走

司警見棄嬰案一波未平,一波又起,大為緊張,即時將兩人帶返警局詳加查細。兩人同是菲律賓人士,女子27歲,供稱為男嬰屍的母親,在本澳任職家庭傭工,在利業大廈旁邊的小區「太子花城」工作,與友人同鄉在花城別處租住單位;同行男子21歲,報稱是菲女的男友。至於兩人為何在警方於利業大廈調查棄嬰案風頭火勢下,身攜男嬰屍體,仍大膽於大堂徘徊不走?

訛稱墮胎,再獲聘任

菲女遂向司警道出箇中原委。原來,她於去年10月證實懷孕(沒透露過程,亦不說出經手人是誰),告知僱主後遭到辭退,遂於去年底返回菲律賓進行產檢,思前想後,還是決定上月返回澳門工作,當時向前任僱主訛稱,已進行墮胎手術,由於其時天寒地凍,菲女在厚衣掩飾下未被發覺腹部有異,而僱主見她已墮胎,工作又勤奮,於是立約重新聘用她。

兩事件兩主角 同時生仔

至本周二(16日)早上6時許,她如常到僱主家工作,突然腹痛難耐,就在廁所產下男嬰,而這個僅四個月的男嬰,據她事後稱,男嬰一出生便已夭折;無巧不成書,與此相約時間,一街之隔的利業大廈17樓垃圾房內,亦有一名女子誕下嬰兒,該名女嬰就是前日轟動小城的新聞主角。

等不到修女,等到差人

消息稱,可能菲女在僱主廁所早產後,忙於處理後事(玻璃樽收藏嬰屍),故並不知悉利業大廈棄嬰事件,至同日傍晚透過友人聯絡到一名居住利業大廈的修女,希望可以為死去的男嬰,進行禱告,與21歲男友會合後,就在利業大廈大堂等候修女,豈知修女還未等到,竟給機警探員揭發身藏嬰屍。

嬰屍是否夭折,有待剖驗

司警局發言人蔡昕輝稱,雖然男嬰屍身上沒有發現犯罪傷痕或是表面瘀傷,但仍要調查男嬰是因為早產而死亡,或是早產後被人用手法致死,需待解剖確實死因,確定有否涉及刑事。

根據本澳《刑法典》,父母遺棄嬰兒會被處以二至五年徒刑,若棄置過程導致嬰兒死亡,會被處以五至15年徒刑,要是生產者先殺死嬰兒再棄屍,會依殺人罪或加重殺人罪論處,即分別處以十至20年徒刑,或15至25 年徒刑。

司警局發言人蔡昕輝稱,事件是否涉及刑事,須經剖屍檢驗後再行定奪。(林少洪攝)

李靜儀:入境前熟悉澳門資訊

外籍女傭在本澳工作期間懷孕生產,近日成為城中熱話,究竟有何方法協助這群無助女子?

立法會議員李靜儀表示,雖然日前的棄嬰案仍未確定其父母身份,但是次「玻璃樽藏嬰屍」案件母親身份明顯,認為外籍傭工在澳生活情況的確值得關注。她表示,外籍傭工在本澳語言不通,對本澳的了解亦很有限,需要政府的關注及支援,建議可在她們入境本澳工作前,給予基本的資訊。

李靜儀又稱,本澳外籍傭工數量龐大,政府需要考慮可能出現的問題,可利用職介所作為中介人,以提供支援,惟現時機制有漏洞,外籍傭工可以透過僱主申請直接來澳,實在難以進行監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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