闖公民廣場覆核刑期案

黃之鋒羅冠聰等判囚六至八個月
17/08/20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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黃之鋒羅冠聰等判囚六至八個月
黃之鋒羅冠聰等判囚六至八個月

香港前學民思潮召集人黃之鋒、學聯前常委羅冠聰,及學聯前秘書長周永康2014年闖入政府總部東翼前地案,三人去年分別被裁定參與非法集會和煽惑他人參與非法集會罪成,被判社會服務令及緩刑。律政司就三人的刑期申請覆核,要求改判三人即時監禁。高等法院今日下午4時左右宣判,裁定律政司覆核得直,改判三人監禁六至八個月。

其中前學民思潮召集人黃之鋒非法集會罪,由原先80小時社會服務令,改判即時監禁六個月。學聯前秘書長周永康非法集會罪,由原先判監三星期,緩刑一年,改判即時監禁七個月。學聯前常委羅冠聰煽惑他人參與非法集會罪,由原先120小時社會服務令,改判即將監禁八個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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