虐待食用動物刑罰與貓狗相同

一常會建議貓隻亦要納牌
18/02/20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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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常會建議貓隻亦要納牌
一常會建議貓隻亦要納牌

為了等待政府提交最新修訂文本,《動物保護法》的審議進度,自去年七月停擺,事隔半年,立法會一常會終於等到新文本,昨日下午重啟審議,一常會主席關翠杏會後表示,新文本維持原來立法原意,以保護動物不受殘酷對待,並維持公共利益及衛生為精神,而內容上亦相對簡化及清晰。今次首次討論新文本,委員會建議,為彰顯公平性,不止貓狗,食用動物如遭受虐待,一律需刑事處罰;而為在落實禁食貓狗,防止執法困難,建議貓也需納牌登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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