施家倫倡出台《災害救助法》

讓救災工作有法可依落實到位
31/08/20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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讓救災工作有法可依落實到位
讓救災工作有法可依落實到位

「8.23 」風災澳門多個地區出現嚴重水浸,大量私家車、巴士、電單車被浸損毀。由於商戶、住戶、旅遊巴士受損都有政府補助,而私家車不在緊急補助範圍,不少車主質疑當局出台補助標準,已自發向議員求助或向政府反映訴求。議員施家倫(下圖)建議政府立法完善災難救助體系,以便在具體災害發生時,主管機關在實地了解居民受損情況後,依法出台具體補助項目與標準,避免出現緊急救助無法可依、標準不清的情況。

施家倫認為,《災害救助法》的內容應該涵蓋下列重點:一、人身救助:因天災致死亡、失蹤、受重傷的救助津貼,以及受傷者的醫療補助津貼;二、生活扶助:緊急物資援助、住宅、商鋪修繕、重建重購補助、租屋津貼補助,以及生活扶助津貼;三、停水停電減免水電費,房屋、商鋪、汽車、電單車受損補助及減稅扶助;四、中小企業、商鋪復員:紓困免息貸款、補貼未還清的金融貸款利息扶助、租稅減免扶助、暫緩繳付未還清金融貸款的本金及利息;五、汽車、電單車及重要民生電器用品修繕、重購援助津貼,以及一定額度的免息貸款補助;六、中低收入家庭受災戶子女教育助學津貼;七、災民心理受創諮詢與輔導的扶助。

「8.23」風災大量私家車浸毀不獲政府補助,議員施家倫建議政府立法完善災難救助體系,避免出現緊急救助無法可依。 (資料圖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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